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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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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于2019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公司”)计划自2019年10月1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656,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九安医疗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三和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三和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8,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且减持计划涉及的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1)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2019年7月1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三和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三和公司仍是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变更。

  3、三和公司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情况与2019年10月1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公告日,三和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本次减持,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未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三和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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