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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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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8.0244元人民币的价格获得标的公司增发的373.8582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由2019年7月31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公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超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8.0244元人民币的价格获得标的公司增发的373.858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由2019年7月31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19年7月31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于2017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江西雄塑”是指“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河南雄塑”是指“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的部分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雄塑”)实施建设运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完成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原因

  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为遵循海南自由贸易区关于土地政策实施的相关要求,海口市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的原则对海南募投项目用地拆分为一期、二期提供用地。项目实施公司为海南雄塑,于2018年11月30日竞得项目一期用地的使用权(土地面积为56827.55m2),并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12月5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海南雄塑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目前项目一期主体建设工程已完成。

  2019年10月10日海南雄塑竞得项目二期用地的使用权(土地面积20000.54m2),并于2019年10月22日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近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019年11月13日,海南雄塑与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目前,项目二期主体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之中。

  受上述土地政策要求的影响,项目一期、二期土地申请、招拍挂的相关手续和程序较为复杂,尽管公司已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但仍然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实现项目建设如期完工。根据该项目目前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程序要求,为保证项目质量,经过谨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项目建设时间进行延期,即由2019年7月31日调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海南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把控,使海南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采取谨慎的态度调整海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将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海南募投项目建设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将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雄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雄塑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雄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广发证券对雄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旺新材料”或“投资标的”)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现将本次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深化公司战略布局,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增资的形式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旺新材料”或“标的公司”),每股价格为人民币8.0244元/股;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373.8582万股股份。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或其他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标的公司的主要情况

  1、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2548890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城工业园3号厂房四层

  法定代表人:冯冠平

  注册资本:11,276.755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4-16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石墨烯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服务;新型碳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石墨烯及其制品的配件、原辅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化妆品销售;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推广;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交易标的的经营情况

  标的公司是全球实现石墨烯产业化应用以及少数将石墨烯应用于医疗并获得国家医疗资质认证的石墨烯企业之一,在现任董事长兼创始人冯冠平先生的带领下,目前已发展成为集石墨烯制备、膜片生产、医疗产品应用、渠道销售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石墨烯科创企业,并成为率先实现石墨烯从上游技术研发、原材料生产到下游产品研发应用、跨行合作、品牌运营、渠道销售等石墨烯产业生态链运作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在科研方面,标的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近300项,获得美国FDA、欧盟RoHS认证等各类证书60余种,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石墨烯制造业创新中心、深圳知名品牌等荣誉,2019年10月9日入选“深圳创新企业70强”。

  产业应用方面,烯旺新材料以石墨烯发热膜专利技术为核心,专注于石墨烯发热技术的研发和生产,目前产品横跨养护护具、智能家纺、发热服饰、美容、供暖和能量房等消费品领域;医疗护具、器械等医疗领域,以及石墨烯粉末涂料、石墨烯油性涂料、石墨烯润滑油等工业应用领域。

  3、标的公司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由我司独立聘请的审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后所得。

  4、增资方式

  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增资的形式参股烯旺新材料,每股价格为人民币8.0244元/股;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373.8582万股。

  5、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或其他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0]第 A0036 号),由于被评估企业为高科技企业,其主营为石墨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石墨烯新材料相关产品尚在开发阶段,未来产品的开发以及销售情况存很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2019年11月30日时,运用资产基础法经过评估测算,烯旺新材料净资产评估值为16,316.09 万元;运用市场法经过评估测算,烯旺新材料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5,707.49 万元。

  烯旺新材料定位于石墨烯材料应用产品开发,在医疗器械、医疗美容、护具保健、家庭供暖、军工应用、粉末涂料等多领域有所应用,拥有石墨烯产品应用开发能力,直接服务到终端大众消费者,未来前景较大。但由于烯旺新材料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目前尚处于亏损状态,具有较显著的轻资产特性,其价值不仅体现在评估基准日存量实物资产及可辨认无形资产上,更多体现于被评估单位所具备的公司研发能力、市场地位、人力客户资源、团队优势、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

  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增资扩股,市场法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因此,通过清查及评估计算,烯旺新材料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85,707.49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伍仟柒佰零柒万肆仟玖佰元整)。

  结合标的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及上一轮对外融资的定价情况,并根据评估测算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投资的投前估值按照人民币85,000万元进行计算。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投资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标的公司):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1、截至2019年11月30日,标的公司总股本为11,007.2121万股,投资方同意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下称“总出资额”),以8.0244元/股的价格向标的公司认购本轮增发的373.8582万股。

  2、双方同意,投资方应于本协议生效5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货币方式向标的公司一次性缴付投资款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标的公司应于投资方付款后60日内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登记。标的公司收到投资方汇入认购款项后应当向投资方出具认购股份资金的收据。

  3、投资方按约定支付完毕全部出资款后,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

  (二)变更登记手续

  双方同意按照规定完成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受理回执日期为准),投资方应积极配合并协助标的公司办理该等手续。

  (三)债务或有债务

  标的公司向投资人提供的财务报告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公正、真实地反映了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资产负债状况。标的公司承诺,标的公司不存在发生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且未在财务报告中列明的、尚未清结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

  (四)违约及其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构成违约。

  2.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投资方投资总额的20%。

  3.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

  (五)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成立,于双方履行完成法定决策程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后生效。本协议用中文书写,壹式叁份,投资方持壹份,标的公司执贰份,各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深化公司战略布局,充分利用公司盈余资金。本次对外投资总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12%,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有重大影响。

  六、 存在的风险

  1、经营风险

  目前,标的公司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盈利水平持续改善,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若未来发生宏观经济或行业景气度波动、技术变革等非预见性情况,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2、石墨烯行业技术风险

  石墨烯研发的时间较短,科研机构和产业界对石墨烯材料制备技术和应用技术的工艺路线仍有不断改进的空间,石墨烯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还将面临着诸多的行业和技术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三)关于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四)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五)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雄塑”)投资运营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按“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的原则提供项目用地,项目二期供地20000.54平方米,海南雄塑于2019年10月10日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海口市云龙产业园B0204-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2019年10月22日,海南雄塑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海南雄塑取得上述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土地证书基本情况:

  1、不动产权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70711号

  2、权利人: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5、不动产单元号:460107 102005 GB02153 W00000000

  5、坐落:海口市云龙产业园B0204-3地块

  6、用途:工业用地

  7、权利性质:出让

  8、宗地面积:20000.54m2

  9、使用年限:2069年10月31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土地使用权属的取得,确认了土地的使用权及期限,消除相关产权不确定的风险,有助于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促进海南雄塑的可持续发展。

  三、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旺新材料”)以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布局要求,公司已聘请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烯旺新材料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尽调并出具了相应的报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参股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签名:

  郑建江                   赵建青                    范荣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雄塑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1月31日,除发行费用外,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20,004.21万元,公司对该部分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该次置换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尚余27,512.99万元。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公告》显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变更,将“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中的募集资金共计 13,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雄塑”)实施建设运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原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第4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但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延期的原因如下:

  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为遵循海南自由贸易区关于土地政策的相关要求,海口市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的原则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用地拆分为一期、二期提供用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于2018年11月30日竞得一期用地的使用权(土地面积为56,827.55m2),并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12月5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海南雄塑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目前该项目一期主体建设工程已完成。2019年10月10日海南雄塑竞得项目二期用地的使用权(土地面积20,000.54m2),并于2019年10月22日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近期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019年11月13日,海南雄塑与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目前,项目二期的主体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之中。

  受上述海南土地政策要求的影响,项目一期、二期土地申请、招拍挂的相关手续和程序较为复杂,尽管公司已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但仍然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实现项目建设如期完工。根据该项目目前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程序要求,为保证项目质量,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项目建设时间进行延期,即由2019年7月31日调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把控,使该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雄塑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雄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雄塑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雄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雄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夏晓辉 朱煜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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