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08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月16日核发的《关于核准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6号),现将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49,522,922股股份、向嘉兴嘉昊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2,368,573股股份、向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22,445,725股股份、向江苏中茂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853,749股股份、向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14,963,816股股份、向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1,406,685股股份、向南京金茂中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710,571股股份、向太仓金茂生物医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855,285股股份、向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661,074股股份、向台州禧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410,584股股份、向台州国禹君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24,698股股份、向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236,857股股份、向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36,857股股份、向台州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13,649股股份、向赵守明发行42,646,878股股份、向庄惠发行28,431,251股股份、向周国旗发行4,435,933股股份、向杜焕达发行3,236,857股股份、向夏延开发行3,236,857股股份、向童慧红发行3,236,857股股份、向张智华发行3,236,857股股份、向沈建新发行3,168,523股股份、向王国华发行2,091,225股股份、向许颙良发行1,618,428股股份、向王吉萍发行1,618,428股股份、向朱冬富发行776,845股股份、向陈小兵发行776,84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09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20年1月16日核发的《关于核准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16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核准批复等情况,公司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公司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中补充更新披露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尚需履行的程序。
2、公司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中删除原“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同时在“(一)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中补充更新披露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3、公司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补充更新披露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尚需履行的程序。
4、公司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第十三章 本次交易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删除原“(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同时在“(一)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中补充更新披露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