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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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各板块的经营规模及相关业务的开展均受制于资金状况,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未能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公司通过经营战略调整和业务调整,提高运营效率,压缩成本费用,并且通过迁移注册地等措施获得了大额资金奖励,经营亏损金额已较上年度有了大幅的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逾期债务进行了债务重组,减轻了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获得了较大的债务重组收益,降低了公司负债金额,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虽然公司逾期债务问题暂未能彻底解决,但债务重组收益预计足以覆盖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亏损。
主要的非经营性损益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亿元。包括:1、收到的政府补助;2、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与转销;3、债务重组收益;4、转让公司子公司广州猛狮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吉林猛狮科技光电有限公司股权和公司所持有参股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证券简称由“猛狮科技”变更为“*ST猛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净资产均为正值,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净资产能否均为正值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数据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 猛狮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9年度业绩为盈利15,000万元至22,500万元,预计公司2019年度净资产为11,872.54万元至19,372.54万元。但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净资产仍然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9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预计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其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9年度业绩为盈利15,000万元至22,500万元。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净资产能否均为正值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数据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准。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