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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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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已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郭春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且郭春林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春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经与会董事一致推荐,本次会议由董事封有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封有顺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封有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同意补选封有顺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田丰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补选田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田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总融资担保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附件:

  个人简历

  田丰先生,1971年10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7年-2009年曾任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年至2013年曾任紫鑫药业审计负责人,2013年至2016年曾任紫鑫药业监事长。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郭春林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春林先生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郭春林先生辞职后将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业大麻项目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春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春林先生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郭春林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封有顺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封有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封有顺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封有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因董事长变更而导致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工商登记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封有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80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校外实务导师,曾任前纽交所上市公司 AOB 子公司长春新安药业营销事业部总经理,2015 年加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 OTC 事业部总监,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封有顺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17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提名田丰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附件:

  个人简历

  田丰先生,1971年10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7年-2009年曾任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年至2013年曾任紫鑫药业审计负责人,2013年至2016年曾任紫鑫药业监事长。

  田丰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事务,保证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具体融资事务操作由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融资协议,协议项下的融资担保额度由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总融担保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39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在融资担保额度39亿元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额度调配。

  此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审批。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融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融资担保额度如下表:

  ■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尚未经过审计。

  三、 融资及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担保事务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1、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商业保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

  2、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前景良好,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使用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94,7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18年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5.20%,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 年 1 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5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31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特别事项说明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6:30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0 年 2 月 3 日、2 月 4 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张万恒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邮编:130041

  电子信箱:zixin@zxpc.cc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8;

  2、投票简称:紫鑫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其一致行动人仲桂兰的告知函,仲桂兰于2020年1月8日、1月16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4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

  2、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仲桂兰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康平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截至本公告日,康平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康平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仲桂兰《关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贵公司股份数量达到1%的告知函》;

  2、中登结算公司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仲维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9,443,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5%,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69,443,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累计被司法冻结公司股份132,3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20%。仲维光持有公司股份61,92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1,92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累计被司法冻结公司股份61,922,55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公司控股股东康平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合计被司法冻结194,282,552股,占公司股本15.17%。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三、备查文件

  1、中登结算公司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原董事长郭春林先生离职原因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郭春林先生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披露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春林先生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关于选举封有顺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封有顺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封有顺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封有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三、《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会议材料和候选董事简历,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 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提名田丰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月17日

  

  独立董事:

  任跃英      闫忠海     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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