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0年1月17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王进董事长、饶苏波董事、文联合董事、李方吉董事、郑云鹏董事、阎明董事、李葆冰董事、梁培露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沈洪涛独立董事、王曦独立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尹中余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陈泽董事委托王进董事长、毛庆汉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主要内容如下:
(1)在协议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维持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2)在协议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维持2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若上述向财务公司贷款需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资产抵押或担保,则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确定具体事宜;
(3)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5)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确保资金供给安全,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维护和推进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融资租赁服务的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同期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亦不高于其同期向广东能源集团及其非上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有效保护发电设备财产价值,降低风险成本,提升风险管控水平,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称“自保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由自保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限内费用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金融机构向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向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11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批新的额度事项之日止。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76%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及建设。本公司向该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可充分盘活控股子公司的闲散资金,补充本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补充营运资金、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40亿元,具体工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网站,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鉴于温淑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决策需要,对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洪涛
委员:陈泽、李葆冰、沙奇林、尹中余
(二)预算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进
委员:饶苏波、文联合、郑云鹏、李葆冰、梁培露、沈洪涛
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周三)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19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1,795,32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677,299.29万元(未经审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0年度将继续发生,预计发生额为1,806,915万元。
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审议,7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关联人均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统计,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为-6.57%。
2、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广东能源集团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550,814.40万元,总负债为7,576,224.71万元,净资产为6,974,589.7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83,095.17万元,净利润371,501.08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14,937,439.33万元,总负债为7,717,814.92万元,净资产为7,219,624.41万元,营业收入3,663,687.88万元,净利润424,976.34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法定代表人:范云滩;经营范围为:销售:煤炭、焦炭、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腊;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代办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交通运输、水利、基础设施、高新技术、服务业、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技术服务,电力投资、策划及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2、燃料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9,460.19万元,总负债为194,900.82万元,净资产为104,559.3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1,395.25万元,净利润15,122.92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349,823.51万元,总负债为246,487.84万元,净资产为103,335.67万元,营业收入1,425,254.98万元,净利润11,786.93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燃料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96438587G),环保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12楼01房;法定代表人:林诗庄;经营范围为:电力环保技术(含电厂脱硫、脱硝、脱碳等生产工艺及脱硫石膏、粉煤灰、炉渣及脱硝、脱碳等衍生物综合利用)服务,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生产(由分公司另办照经营)、销售及研发电力环保产品,电力项目投资、策划、管理及咨询,批发(无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
2、环保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4,902.85万元,总负债为43,406.46万元,净资产为41,496.3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487.06万元,净利润15,248.69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环保公司总资产84,314.39万元,总负债为44,049.90万元,净资产为40,264.49万元,营业收入53,646.18万元,净利润11,194.40万元(未经审计)。
3、环保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环保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广东粤电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3044509088),天然气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电厂西路201号7号楼209号;法定代表人:朱占方;经营范围为: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管道运输业;能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输油、输气管道工程施工服务;燃气储存。
2、天然气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6,356.62万元,总负债为6,474.62万元,净资产为79,882.0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713.62万元,净利润10,178.48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天然气公司总资产为116,637.34万元,总负债为28,794.01万元,净资产为87,843.33万元,营业收入300,522.85万元,净利润13,511.98万元(未经审计)。
3、天然气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天然气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然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19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在2020年度将继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如下:
1、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采购产品价格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的现行上网电价下浮价差及所购电量确定。
3、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4、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能源集团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保障安全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公司2020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在集中采购、电力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确认函;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0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形成决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和《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由广东能源集团与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按照75%:25%股比投资设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保公司”)由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按照51%:49%股比投资设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自保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在审议上述三项议案时,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三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还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广东能源集团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总资产为14,550,814.40万元,总负债为7,576,224.71万元,净资产为6,974,589.7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83,095.17万元,净利润371,501.08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14,937,439.33万元,总负债为7,717,814.92万元,净资产为7,219,624.41万元,营业收入3,663,687.88万元,净利润424,976.34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2268670K),财务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法人代表:周志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12-13层。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12〕422号),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2、财务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55,976.25万元,总负债为1,971,397.01万元,净资产为284,579.2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72,027.73万元,净利润34,190.25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为1,975,330.32万元,总负债为1,686,128.16万元,净资产为289,202.15万元,营业收入53,284.69万元,净利润30,265.60万元(未经审计)。
3、本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财务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5%的股权,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均为其控股子公司。
4、财务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融资租赁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H7532P),融资租赁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李葆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2788;经营范围为: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业务(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
2、融资租赁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4,247.79万元,总负债为81,291.34 万元,净资产为92,956.44 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9.67 万元,净利润2,928.89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为262,467.47万元,总负债为158,981.59万元,净资产为103,485.89万元,营业收入7,093.50万元,净利润3,165.45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67.39%股份,持有融资租赁公司75%股权,为本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均为其控股子公司。
4、融资租赁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融资租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自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LEW44X),自保公司成立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刘韦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3525;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经营保险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2、自保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9,137.67万元,总负债为17,099.75 万元,净资产为52,037.9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9.49万元,净利润3,000.89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自保公司总资产为77,407.33万元,总负债为23,780.17万元,净资产为53,627.16万元,营业收入1,655.64万元,净利润1,747.16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67.39%股份,持有自保公司51%股权,为本公司和自保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和自保公司均为其控股子公司。
4、自保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1、交易类型:存贷款关联交易
2、协议期限:一年
3、协议主要内容:
(1)在协议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维持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2)在协议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维持2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若上述向财务公司贷款需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资产抵押或担保,则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确定具体事宜;
(3)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5)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6)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尚须签署具体协议。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二)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1、交易类型: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
2、协议期限:一年
3、预计金额: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协议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4、协议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或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接租赁服务和售后回租服务。
(2)融资租赁公司可联合其他租赁公司,采取联合租赁等多种租赁方式,以实现公司或我控股子公司对某一特定融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3)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开展业务应符合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80%、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及合适担保方式的要求。
(4)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尚须签署具体协议。
(三)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1、交易类型: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关联交易
2、协议期限:一年
3、预计金额:在合作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保费和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4、协议主要内容:
(1)自保公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包括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
(2)自保公司可联合其他保险公司,采取联合承保或服务等多种承保服务方式,以实现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保险服务安排需求。
(3)公司与自保公司签订《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由自保公司与接受服务方另行签订单项保险合同或服务协议,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单项保险合同或服务协议所述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2、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同期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亦不高于同期向广东能源集团及其非上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
3、自保公司在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提供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的综合费率或费用不高于同行业其他保险公司或同类机构所提供可比较的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的综合费率或费用水平,亦不高于自保公司同期向广东能源集团及其非上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类可比较的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的综合费率或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本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比较快捷而费用低廉的资金及财务服务,同时本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业务开展获取股东回报,符合本公司的最大利益。
2、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确保公司资金供给安全、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维护和推进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双方合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价格确定方式合理、定价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障。
3、自保公司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可有效保护发电设备财产价值,降低风险成本,提升风险管控水平,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双方合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价格确定方式合理、定价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障。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385,462.20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968,891.11万元,累计减少贷款金额4,290.48万元。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425.96万元。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自保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公司参股25%的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是符合金融监管的正常商业行为,财务公司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具有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控制成本,能及时有效的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和金融服务需求,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对维护和推进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与公司参股49%的自保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由自保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可有效保护发电设备财产价值,降低风险成本,提升风险管控水平,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价格确定方式合理、定价依据充分,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障。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三)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四)公司与自保公司签署的《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05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9:15至2020年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2月4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2月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2月7日(B股最后交易日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三个交易日),B股东应在2020年2月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1、提案2、提案3和提案4进行回避表决,公司已在《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和《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中对回避表决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可以在其他股东对提案表示明确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部长;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2020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等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020-03、2020-04)。
(四)特别指明事项
《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案1)、《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提案2)、《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提案3)、《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提案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607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0年2月11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0年2月12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0年2月11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0年2月12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晓、黄晓雯
联系电话:(020)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电子邮箱:qinxiao@ged.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607
邮编:510630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0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统计,2019年度,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752.8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21%;其中煤电完成625.1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53%,气电完成116.1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8.05%,风电完成7.5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6.75%,水电完成4.0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1.9%。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上网电量711.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27%。
公司所属各电厂2019年度发电量数据如下:
■
二、截至2019年度装机容量情况
2019年度,公司控股建设的惠州天然气发电项目#6机投入商业运行,增加可控装机容量46万千瓦,沙角A电厂2、3机组(42万千瓦)关停。截至2019年12月,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2100.5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可控装机容量1672万千瓦,占比79.6%;气电可控装机容量372万千瓦,占比17.7%;风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可控装机容量56.9万千瓦,占比2.7%。此外,公司受托管理装机容量1022.3万千瓦,以上可控装机容量、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3122.8万千瓦。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0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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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受上网电量增加,电煤价格下降、电力市场交易价差收窄、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以及成本费用有效管控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发电毛利及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9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