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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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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1   股票名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在2019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1月16日(星期四)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1月16日(09:15)—2020年01月16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1月16日上午09:15 至2020年01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77,077,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71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777,077,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71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全资孙公司出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7,077,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结余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航空”)进行增资,其中:5,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德坤航空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同意德坤航空使用上述资金15,0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利国”)出资,其中:10,000万元为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德坤利国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

  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的划转,并严格按《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和使用。

  2、关于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7,077,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全资孙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亿元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项目分两期投资建设,第一期投资1.5亿,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10,000万元、自有资金5,000万元;第二期投资4.5亿,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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