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东财转2”,债券代码为“12304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和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73.0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3,0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73.00亿元的部分则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月13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47,075,028张,即4,707,502,8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4.49%。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月15日(T+2日)完成。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数量(张):25,732,41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573,241,5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数量(张):192,55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9,255,5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此外,《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2张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合计包销数量为192,557张,包销金额为19,255,700元,包销比例为0.26%。
2020年1月17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35 3020
传真:010-6535 166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2、联席主承销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9楼
电话:021-2358 6363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