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0-01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北京宝沃
汽车有限公司67%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截止2020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剩余价款人民币13亿元。截止2020年1月15日,尚有148,077.562万元剩余价款未收到。
●该事项不涉及追溯调整,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约0.3亿元(具体以审计数为准)。
该到期未支付的剩余价款,将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公司将敦促长盛兴业按后续约定履行付款承诺。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宝沃汽车的股东借款46.7亿元,均尚未到期。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正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0.47亿元(具体以审计数为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宝沃汽车提供担保余额为10.3亿元,未有逾期担保。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19年1月16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67%股权的进展公告》:2019年1月15日,公司接到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确认公司向长盛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兴业”)转让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67%股权的转让价格为397,253.66万元。
该价款分两期支付,2019年1月18日,公司已收到首付款(30%)人民币119,176.098万元。
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规定,“剩余价款人民币278,077.562万元,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内(无论是否取得本次交易前置审批)一并付清。”
实际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15日。因此,交易对方长盛兴业应于2020年1月15日前付清上述股权转让剩余价款。
截止2020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剩余价款人民币13亿元。截止2020年1月15日,尚有148,077.562万元剩余价款未收到。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与长盛兴业正在开展积极的沟通、研究,共同协商剩余价款后续还款等事宜。在双方还款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批,并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该事项不涉及追溯调整,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约0.3亿元(具体以审计数为准)。
该到期未支付的剩余价款,将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公司将敦促长盛兴业按后续约定履行付款承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四、公司与宝沃汽车的借款及担保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2019年9月已改名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沃汽车”)股东借款46.7亿元,均尚未到期。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正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0.47亿元(具体以审计数为准)。
借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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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宝沃汽车提供担保余额为10.3亿元。(2019年4月8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于五年内(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为宝沃汽车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担保。)未有逾期担保。
宝沃汽车已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预计将对归还公司借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公告编号:2020-01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119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在公司向长盛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兴业)转让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沃汽车)67%股权的交易中,长盛兴业应于2020年1月15日前付清股权转让剩余价款27.81亿元。截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剩余价款13亿元,尚有14.81亿元款项未收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全面核实长盛兴业经营、财务、资信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回相关款项,保证上市公司利益。审慎评估可能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相关款项的风险,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告显示,公司应收宝沃汽车股东借款46.7亿元,为宝沃汽车提供担保余额10.3亿元。前期,我部已重点关注并问询公司收回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公司应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全面核实宝沃汽车经营、财务、资信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评估相关方对于上述借款进行担保等增信措施的充分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收回相关借款和担保。如存在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相关款项和担保的风险,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三、公司和年审会计师应当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核实本次逾期收回剩余股权转让款项以及对宝沃汽车借款和担保的具体情况,审慎评估前述资金的可收回性、安全性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予以充分提示。审慎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和财务数据的影响,核实有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及时性、合理性和充分性,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并按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公司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相关工作要求,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并按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