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共7人,代表股份209,110,8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323%。
(1)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6,542,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983%。
(2)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567,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34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567,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34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和苏付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王成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07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5%。
1-2 选举 Wang Yingpu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07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5%。
1-3 选举袁剑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07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5%。
1-4选举Li Jianming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07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5%。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董万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07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5%。
2-2 选举商小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07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5%。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符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07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5%。
3-2 选举周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074,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5%。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090,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4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12%;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090,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4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12%;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090,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4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12%;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090,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4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12%;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090,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4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12%;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和苏付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王成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王成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Wang Yingpu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具体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委员名单:商小刚先生(独立董事)、董万程先生(独立董事)、王成栋先生
主任委员:商小刚先生
2、战略委员会
委员名单:王成栋先生、董万程先生(独立董事)、商小刚先生(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王成栋先生
3、提名委员会
委员名单:董万程先生(独立董事)、商小刚先生(独立董事)、王成栋先生
主任委员:董万程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名单:商小刚先生(独立董事)、董万程先生(独立董事)、王成栋先生
主任委员:商小刚先生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王成栋先生提名,同意继续聘任Li Jianming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Li Jianming先生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Li Jianming先生提名,同意继续聘任袁剑琳先生、张巍女士、于晓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王旭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王成栋先生提名,同意继续聘任于晓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于晓风女士简历附后。于晓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98-68592978
传真:0898-68592978
电子邮件:yuxiaofeng@shuangchengmed.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
邮政编码:570314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继续聘任杨琦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杨琦女士简历附后。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李芬女士简历附后。李芬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98-68592978
传真:0898-68592978
电子邮件:lifen@shuangchengmed.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
邮政编码:570314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Li Jianming先生:美国国籍,男,1956年出生,生物化学博士和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专利注册师。在美获得博士学位后,先后在耶鲁大学医学院药理系和在美国国家癌症研究进行癌症研究工作、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进行新药和新生物药的审批。2006进入美国惠氏(后并入美国辉瑞),任法规注册副总监负责新药的研发和报批。2012年9月回国任欣明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加入双成药业,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研发和国际事业部门,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至公告日,Li Jianmi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袁剑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生物制药专业,执业药师,并且取得北京大学国际药物工程管理硕士学位。1995年7月至2002年7月担任海南新大洲药业有限公司技术/工艺设计工程师、生产部经理、厂长;2002年7月至2003年2月任北京凯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2月起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至公告日,袁剑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85年至1996年在黑龙江分析测试中心任研究室主任;1996年至1998在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任质检部负责人;1998年至2003年在海南金晓制药有限公司任质检中心主管;2003年起在本公司工作,曾任质量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至公告日,张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于晓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就职于深圳易思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2年就职于海南魁北克渔业有限公司出任资金部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5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止至公告日,于晓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旭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职称,北京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班结业。1989年至2000年任内蒙古赤峰环宇实业总公司财务部统计、会计工作,财务部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0年至2002年在海口市奇力制药有限公司任职财务部经理;2003年至2005年在海南钟晨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8月起在公司工作,曾任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止至公告日,王旭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杨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2008年参加工作,2008年5月加入本公司,曾担任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主管,审计部副经理。现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止至公告日,杨琦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李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3月加入公司财务部,曾担任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主管。2018年6月加入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助理职务。李芬女士已于2019年9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至公告日,李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6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月16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于晓风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王红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工会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王红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0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工会会议。经全体与会的工会代表认真审议,充分发扬民主,一致选举王红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王红雨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月16日
附件:
王红雨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齐齐哈尔医学院妇幼卫生专业,执业药师资格,中级职称(主管药师)。1992年8月至2002年12月,在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医院担任药剂师;2004年4月至2004年11月,工作于海南灵康药业有限公司,负责研发部药品申报;2004年11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公司,负责研发部药品申报;2008年11月至2015年4月,曾先后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采购部经理及全资子公司维乐药业总经理。
截止至公告日,王红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