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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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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终止与瑞华所合作。且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瑞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1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9时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0年1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1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2月3日14时30分在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2020年1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将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瑞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终止与瑞华所合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瑞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对瑞华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且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拟变更中兴华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变更中兴华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中兴华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该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变更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变更事项无异议。

  2、经审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本次拟变更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新塘”)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为满足华英新塘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020年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华英新塘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英新塘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7XQ7P70

  (3)住所:萧山区新塘街道西许村

  (4)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5)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羽毛、羽绒、羽绒制品、家用纺织品及包装袋;经销:羽绒、羽毛及制品、床上用品、服装及面辅料、纺织品、化纤原料皮革、毛皮、裘皮、鞋帽、箱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

  2、华英新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3、华英新塘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8年末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2018年期末,华英新塘资产负债率为61.24%;2019年第三季度期末,华英新塘资产负债率为60.8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华英新塘、杭州萧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新塘羽绒”)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英新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 的股权,公司拥有其绝对控制权。目前华英新塘资产优良、经营稳 健、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公司为华英新塘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是基于华英新塘正常经营所需所作出的,且充分考虑了华英新塘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华英新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控制力,对于此次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截止本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6649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74%。

  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2月3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3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周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15至2020年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1日(周二)。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0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查阅2020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2月1日下午14:30-18:3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何志峰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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