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12月13日)。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本次优先股发行进行了补充论证,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2月13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支持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帮助公司尽快恢复到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合并简称“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增信、委托贷款等流动性支持。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对2020年拟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慕英杰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0年拟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1、股东借款或委托贷款:以合同期内应付利息总额作为交易金额,股东借款或委托贷款年化利率不高于5.655%(含)。
2、接受担保: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发行债券等事项提供担保,以合同期内应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作为交易金额,年担保费率不高于担保金额的0.5%(含)。
2020年度本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含)35,000万元。
上述拟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最高额度,实际发生金额以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岩
成立时间:2019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8房间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100%持股。
2、关联关系
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慕英杰女士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为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3、关联方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32,590.25万元,净资产79,990.25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75万元。本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股东借款、委托贷款、增信等流动性支持,合同期内的利率和担保费率均为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是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增信等流动性支持,能够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改善融资效率,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开展,帮助公司尽快恢复到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双方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度为不超过(含)35,000万元,仅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4%,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各类交易事项为关联交易,且交易定价公允,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是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可以显著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被担保人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建设”)、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顺达”)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邦建设和湖北顺达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中邦建设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湖北顺达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期限均为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党京伟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6165616151
企业地址: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工程设计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中邦建设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邦建设的总资产为95,549.50万元,净资产37,453.64万元,2018全年营业收入31,049.41万元,净利润3,688.88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邦建设的总资产为101,199.42万元,净资产40,606.79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3,502.24万元,净利润3,153.15万元。本数据未经审计。
(二)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章攀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22719957F
企业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帅府商通大厦10楼101-105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湖北顺达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顺达的总资产为158,705.25万元,净资产43,928.33万元,2018全年营业收入74,629.56万元,净利润22,603.53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湖北顺达的总资产为172,340.04万元,净资产53,988.51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41,804.99万元,净利润10,060.18万元。本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中邦建设和湖北顺达的项目建设能力,公司为中邦建设和湖北顺达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中邦建设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湖北顺达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期限均为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进一步提升中邦建设和湖北顺达的项目建设能力。被担保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无需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8,668.9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2018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2.63%,占2018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6.8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2月5日下午2:0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31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关于修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是否分次发行;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6、回购条款;
7、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8、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9、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10、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11、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12、募集资金用途;
13、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二)《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修订版)的议案》;
(五)《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十)《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0年1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一)至(九)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议案(一)至(十)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 提案编码
■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0年2月3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登记(须在2020年2月3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邮件发送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 联系邮件:orientlandscape@163.com
4、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07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0年1月3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 __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