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在公司行政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由沈耿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2月1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凯菲女士、沈洪发先生、吴建琴女士、虞炳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沈耿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 提名沈会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 提名沈凯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 提名沈洪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 提名吴建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 提名虞炳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2月1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红雯女士、袁坚刚先生、李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王红雯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2 提名袁坚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3 提名李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8日以专人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梅红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2月1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公司监事会提名梅红香女士、钱英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当选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另一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相关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梅红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 提名钱英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2月1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凯菲女士、沈洪发先生、吴建琴女士、虞炳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红雯女士、袁坚刚先生、李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袁坚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坚刚先生自2017年2月17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超过5家,具体情况如下:在杭州联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分别在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认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袁坚刚先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公司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判断,能够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袁坚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鸿女士自2017年2月17日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离任以来未买卖本公司股份。
李鸿女士长期在橡胶行业工作,在橡胶工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有利于其在公司发展战略上发挥特长。其了解橡胶行业公司,能在公司发展中提高董事会对公司决策作用,增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职能,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李鸿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判断,能够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鸿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耿亮,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2月,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11月13日至2011年12月20日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2月21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7月3日至2013年1月9日任全资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担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理事长,2008年9月起至今担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2009年3月起至今担任参股子公司青岛中橡联胶带胶管研究中心监事会主席,2012年6月4日至2013年2月22日任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2月23日起至今任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1月至2014年8月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26日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月9日起至今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3月14日起至今任全资孙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1月21日起至今任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起至今任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理事长、桐乡市人大代表,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桐乡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沈耿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6,110,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虞炳英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凯菲女士为父女关系,是公司董事虞炳仁先生的妹夫,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的岳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为沈耿亮先生及其女沈凯菲女士控股的公司。沈耿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耿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耿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沈会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7月,大专学历,工程师。2001年11月13日起至2011年12月25日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1年12月26日起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控股子公司桐乡双箭橡胶研究所有限公司、桐乡双箭胶带有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桐乡市政协会员。
截至本次披露日,沈会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会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会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沈凯菲,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8年8月,硕士学历。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在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习,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就读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2013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2月17日起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2月26日起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沈凯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为父女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虞炳英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为夫妻关系,为董事虞炳仁先生的外甥女。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为沈凯菲女士及其父沈耿亮先生控股的公司。沈凯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凯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凯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沈洪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0月,大专学历,经济师。1997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销售部经理,2005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销售部经理,2011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17日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2月17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2月7日至2016年1月任浙江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24日至2016年1月11日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12日至2017年5月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沈洪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洪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洪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建琴,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4年1月至2005年5月任桐乡市交通工程公司财务科长,2005年6月至2010年2月任桐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2月17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次披露日,吴建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建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建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虞炳仁,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8月,中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桐乡橡胶制品厂基建科科长、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安科科长、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科科长、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2月至2017年2月16日任本公司监事,2017年2月17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虞炳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8.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为其妹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虞炳英女士为兄妹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凯菲女士为其外甥女,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为其外甥女婿,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妹夫沈耿亮先生、外甥女沈凯菲女士控股的公司,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虞炳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虞炳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红雯,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10月,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监事长。现就职于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兼任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丰特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王红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红雯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红雯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红雯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袁坚刚,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11月,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会计师事务所(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一部副经理,浙江求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中南卡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正信永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杭州联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袁坚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坚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袁坚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袁坚刚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李鸿,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7月,大学本科学历。全国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审查员。曾就职于青岛橡六集团公司。1996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秘书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李鸿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鸿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鸿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2月1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梅红香女士、钱英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候选人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梅红香,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12月,本科学历。自1999年10月进入公司,先后在生产管理、行政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岗位工作。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秘书,2019年3月21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次披露日,梅红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梅红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梅红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钱英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2月,大专学历,审计师。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本公司统计负责人兼桐乡双箭胶带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现兼任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钱英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英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英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17日下午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 选举沈耿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沈会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沈凯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沈洪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吴建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虞炳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 选举王红雯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袁坚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01 选举梅红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钱英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议案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第2项议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4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将对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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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附件三),连同登记资料,于2020年2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邮编:3145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2月1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14日之间每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联系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电子邮箱:allen00537@163.com,shenhui0316@163.com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1;投票简称:双箭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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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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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第4项和第5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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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附件三: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0年2月1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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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1月15日在公司召开。会议选举了陆新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陆新会先生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本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本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本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职工代表监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陆新会,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8月,本科学历,2001年2月进入公司行政部工作,历任行政部科员、环安科副科长、宣教科副科长、行政科科长,现任人资企管部副经理。2016年1月27日起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陆新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新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陆新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