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书面通知于2020年1月8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蔡建设、孙辉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进一步维护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价值及股东权益,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六个月,延长至2020年8月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除延长回购期限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长后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8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150万股(含),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302,082,162股的3.8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2月7日止),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止2020年1月14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回购实施期限截止日前完成本次回购股份。
二、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具体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六个月,延长至2020年8月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
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长后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授权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次延长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情形适用前述规定,因此,本次审议议案属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仅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度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进行延期,此举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关联担保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晋江分行”)申请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中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民生银行晋江支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关系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蔡建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上述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故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表决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
蔡建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上述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向中行晋江分行申请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中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民生银行晋江支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关联方此次的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关联方此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支持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及蔡建设先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和蔡建设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和蔡建设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与晋江市务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务实环保”)签订合同,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委托务实环保处置,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3万元。
2、关联关系
因孙辉跃先生担任务实环保董事,此外孙辉跃先生间接控制务实环保,孙辉跃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配偶的弟弟,同时也是公司董事兼总裁孙辉永先生的哥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务实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与务实环保签订合同,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委托务实环保处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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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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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情况
晋江市务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江市务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000088H28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安东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青山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环保设备生产技术的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化工产品废弃物治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回收:矿物油、润滑油(不含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制造:皮革制品(不含原皮、蓝湿皮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务实环保资产总额人民币1,263.1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17.09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1,046.10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307.6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孙辉跃先生担任务实环保董事,此外孙辉跃先生间接控制务实环保,孙辉跃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配偶的弟弟,同时也是公司董事兼总裁孙辉永先生的哥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务实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务实环保具备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的相关资质,公司董事会认为务实环保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兴业科技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托务实环保处置,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交予关联方处置,能够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减少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危害性。此次委托关联方处置的费用是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等交予关联方处置,此举能有效防止污染,能够减少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危害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吴国仕先生的通知,获悉吴国仕先生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就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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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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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累计57,007,44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3.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87%,对应融资金额为28,96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累计103,327,44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1.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21%,对应融资金额为46,960万元。
上述还款资金来源为股东自筹资金,股东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
三、风险提示
吴国仕先生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的情形。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吴国仕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吴国仕先生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