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176,44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789,2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90.23%,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为揭阳吉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揭阳吉辰)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揭阳春风南岸项目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揭阳吉辰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简称“广发银行汕头分行”)借款8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中南昱熙置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揭阳吉辰10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80,000万元。
2、为福州置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福州置瑞”)及厦门钧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厦门钧联”)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福州樾庭项目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置瑞以公允价格18,900万元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五矿信托”)转让其持有的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0917号地块附属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对应的100%资产收益权,12个月后按约定公允价格进行回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中南德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厦门钧联100%股权,厦门钧联抵押其持有的2019XP02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作为福州置瑞的共同还款人,公司为有关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8,900万元。
3、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建筑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简称“浙商银行南通分行”)申请不超过2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2,000万元。
4、为南充中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南充中南建设”)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充中南建设向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支行(简称“南充农商行嘉陵支行”)借款5,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
5、为嘉兴锦善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嘉兴锦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嘉兴闻荷府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94.97%的嘉兴锦善向独立第三方上海通盛(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通盛”)及上海赞绩文化传媒中心(简称“上海赞绩”)分别借款5,000万元及1,300万元,期限3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臻优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向上海通盛及上海赞绩质押其持有的上海宙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0%及1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及1,300万元。
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为武汉中南锦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关情况详见2019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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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度;
注2:为福州置瑞及厦门钧联提供的担保针对同一事项,实际担保金额合计18,9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揭阳吉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2日
注册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汇源路北侧汇润熙岸尚城32号铺
法定代表人:曾志超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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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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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州置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7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中天恒基广场1号楼1-86A号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服务;自有商业;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住房租赁经营;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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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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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门钧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5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洞庭路7号华论南商大厦B幢8002-42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停车场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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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4、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8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
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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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南充中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3日
注册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滨江印象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熊强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受委托实施旧城及城中村改造;文化产业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开发、经营;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自有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服务,城镇化建设。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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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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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嘉兴锦善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4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南方大厦801室—E7
法定代表人:邹洪涛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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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杭州锦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按照房地产业务跟投管理制度成立的投资主体,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嘉兴锦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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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揭阳吉辰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广发银行汕头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广发银行汕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80,0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自有关借款合同揭阳吉辰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为福州置瑞及厦门钧联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五矿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五矿信托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8,9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约定的回购本金、回购溢价以及福州置瑞及厦门钧联因违反有关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其应向五矿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五矿信托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有关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为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浙商银行南通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浙商银行南通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2,0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其中应收款链平台“区块链应收款”保兑授信额度不超过11,000万元,备用贷款额度不超过11,000万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有关借款合同约定的中南建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为南充中南建设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南充农商行嘉陵支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南充农商行嘉陵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5,000万元。
(3)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和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南充中南建设应向南充农商行嘉陵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南充农商行嘉陵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过户税费、代理费等)。
(4)保证期限:有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为嘉兴锦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上海通盛、上海赞绩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分别与上海通盛及上海赞绩签署《借款合同》,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及1,300万元。
(3)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上海通盛及上海赞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
(4)保证期限:全部借款本息及费用清偿完毕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向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789,2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90.2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162,0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66.79%;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