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的通知,获悉邹承慧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质押完成后,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数占其持有股总数的77.11%。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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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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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的通知,爱康实业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爱康实业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本次爱康实业股权结构变更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持有爱康实业97.619%股权,张家港金贝五号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爱康实业2.381%股权。
变更前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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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将其持有的爱康实业0.02644%的股权转让给郭宗明先生。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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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
爱康实业同时函告本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变更为刘启桂。
三、本次爱康实业相关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询问爱康实业,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是为满足爱康实业中长期业务战略规划需求,引入小股东,拓展相关业务合作。同时,为避免江苏海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产生的或有负债对爱康实业提起诉讼的影响,变更爱康实业法定代表人邹承慧为刘启桂,以确保爱康实业对爱康科技实际控制权不变的情况下,稳定包括爱康科技等在内的其他爱康集团体系内公司的经营环境和融资环境。
本次爱康实业股权结构变更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 公告编号:2019-177)。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爱康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康”)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提供担保。
佛山坚美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坚美”)及肇庆新亚铝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新亚铝”)为公司的铝型材供应商。近日,公司与佛山坚美及肇庆新亚铝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广东爱康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及责任分别承担22,000万元人民币及8,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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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方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佛山坚美签署《保证合同》,就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广东爱康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及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2.2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即合同价款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公司已与肇庆新亚铝签署《保证合同》,就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广东爱康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及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8,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即合同价款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广东爱康的应付采购款提供30,000万元担保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在对广东爱康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广东爱康的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鉴于广东爱康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故未提供反担保。
2、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风控及资金部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1.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73.29%。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11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86亿元;其他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25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36.54%。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41.66%。公司对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担保余额2.41亿元、对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担保余额7,000万元。前述被担保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已受严重影响,存在停产的情况,部分贷款出现欠息、逾期。本公司可能会因为对上述负债提供担保,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前述事项有进一步阶段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