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1月20日起对旗下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300ETF”,交易代码“5103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赎结算模式和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调整后,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指数使用费方面,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无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将按规定在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
附件1:《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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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附件2:《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条款的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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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赎结算模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1月20日起对旗下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红利LV”,交易代码“51289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赎结算模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调整后,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将按规定在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
附件: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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