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2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通知了公司9名董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汤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决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涛先生、程睿涵先生、杨奕敏女士、姚家立先生、汤发先生、宋兴诚先生、韩守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张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2)程睿涵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3)杨奕敏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4)姚家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5)汤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6)宋兴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7)韩守礼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谢云山先生、邵卫锋先生、尹晓冰先生、袁蓉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谢云山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2)邵卫锋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3)尹晓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4)袁蓉丽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郑家驹先生因任期临近届满六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的规定,表决该预案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汤发先生、杨奕敏女士、李季先生、韩守礼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的规定,表决该预案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汤发先生、杨奕敏女士、李季先生、韩守礼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套期保值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公告》。
本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投资计划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2020年公司资产投资计划总额331,794.30万元,其中:
(1)矿山一类工程:52,271万元。
(2)地面建设项目:217,945万元,主要项目包括:华联锌铟公司年产360万吨采扩建工程及其配套项目、新建110KV总降压变电站及大坪选矿车间设备升级改造等项目计划投资121,865万元;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变更)计划投资50,720万元;铜业分公司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资 5,500万元;大屯锡矿选矿精选流程优化等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379万元;老厂分公司单铜矿系统、共生矿系统预选抛废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037万元。
(3)安全职业卫生及环保治理专项:20,543万元,其中:安全及职业卫生专项计划投资8,294万元、环保治理专项12,249万元。
(4)零固设备:12,275.30万元。
(5)科技项目:28,760万元。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部分投资项目需要根据云南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履行国资审批程序。
7、《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议召开前审议并认可了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并针对本次董事会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题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决定将以下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程睿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奕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姚家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汤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宋兴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韩守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谢云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邵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尹晓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袁蓉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套期保值计划》;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7名非独立董事
张涛,男,汉族,1962年8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中共开远市委任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共建水县委副书记、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中共红河州委纪委副书记、机关总支书记;中共绿春县委书记、县人武部党委书记;中共红河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蒙自市委书记;中共红河州委常委、纪委书记。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程睿涵,男,汉族,1965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锡公司老厂锡矿马坑生产技术股副股长、副坑长、坑长;云锡老厂锡矿副矿长、矿长;云锡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生产处处长;云锡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奕敏,女,1965年10月出生,2000年6月云南大学研究生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81年12月在云锡公司参加工作。历任云锡公司个旧采选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云锡马矿副总会计师,云锡公司审计处副处长,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主任。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
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家立,男,汉族,1969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锡期北山采选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个旧锡都实业总公司“一、三产业办”任副主任、办公室任副主任;云锡集团控股公司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规划发展处处长、外事办主任、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发,男,汉族,1961年12月出生,云南省个旧市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81年8月到云锡公司个旧选厂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1991年3月在云锡公司团委工作。从1991年3月起历任云锡公司任团委书记、青年工作处副处长,云锡公司卡房采选厂党委书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云锡集团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云锡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主任、组织部部长、干部处处长、老干处处长、统战部部长。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工会主席,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兴诚,男,汉族,1966年3月生,在职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历任云锡公司第一冶炼厂厂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云锡公司第一冶炼厂试验室主任;云锡个旧冶炼厂粗炼车间主任;云锡个旧冶炼厂厂长助理兼技术部主任;云锡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化工材料分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云锡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云锡铅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经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守礼,男,汉族,1975年2月出生,山东省莒县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曾任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投资发展部副经理,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纯材料事业部部长,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锡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云锡澳大利亚投资控股公司董事长,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该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4名独立董事
谢云山,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毕业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博士、博士后,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先后在湘财证券西南管理总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省长办公室、云南财经大学投资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红塔证券投资银行部、东莞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现任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卫锋,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律师。1984年7月至1998年在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8年至今在云南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绩效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尹晓冰,男,汉族,1974年7月出生,经济学博士,财务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美国麻省理工斯隆管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曾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云投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目前担任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绩效薪酬委员会委员);昆明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外部董事、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昆明中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天枢玉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昆明盘龙区国投公司外部董事。入选云南省国资委及昆明市国资委外部董事库,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咨询专家。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蓉丽,女,汉族, 1972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会计系副主任。2006 年毕业于英国卡迪夫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会计和金融方向)。曾任郑州威科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上市工作,2008年9月开始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目前担任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在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云锡办公大楼四楼一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2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通知了公司4名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股东监事李云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股东监事羊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羊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决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的预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高红女士、郑齐一先生和刘昆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高红女士为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4票,其中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2)郑齐一先生为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4票,其中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3)刘昆女士为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4票,其中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在监事会换届完成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4票,其中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4票,其中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套期保值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4票,其中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投资计划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4票,其中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决定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1.01选举高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02选举郑齐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03选举刘昆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红,女,汉族,1972年7月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云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会计科副科长、科长,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和审计部主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2019年11月至今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和审计部部长。
该股东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齐一,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云南省昭通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冶金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云南锡业公司研究所材料研究室副主任,研究设计院销售部副主任、主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副主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材料分公司副经理、经理,云锡微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云南锡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乾元光能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部副主任等职,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部部长。
该股东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昆,女,汉族,1968年9月出生,山东省海阳市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会计学科带头人。现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主任。
该股东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度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控股”)和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采购、销售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36,795万元。公司经批准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92,408.72万元,全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3,492.40万元(未经审计)。
2、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预案》,关联董事汤发先生、杨奕敏女士、韩守礼先生和李季先生回避上述两项预案的表决。以上两项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本预案时,关联股东需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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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参考》(2017 年第十二期)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问题的回复,上述采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式审议及披露的关联交易,均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存在股权实际控制关系的关联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因公司关联法人数量众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第24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公司预计与云锡控股和云锡集团下属的单一关联人(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其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合并至云锡控股和云锡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3、由于公司2020年1月份财务数据尚未结算,尚无截至披露日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2019年度公司财务数据尚在年审会计师审计过程中,最终数据以公司年报披露数据为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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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计数据,且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可能存在部分差异,实际交易金额将在完成审计后于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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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交易的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云锡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和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云锡控股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相关方资产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且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重大合同违约风险。公司认为,上述交易的关联方对以上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见本公告“三、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二)主要关联交易合同情况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10.2.13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及10.2.10条“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规定,在以前年度履行完成和以前年度生效但出于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基础上,本年度拟与关联方继续签订和继续履行的关联交易主要合同及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矿产品购销合同》
鉴于公司每年向云锡控股采购部分矿石原料,出售部分产成品。公司拟与云锡控股签订《矿产品购销合同》。
(1)锡原料
①甲方承诺将所生产的锡原料,包括锡矿石、锡精矿、二次物料、深加工产品等全部销售给乙方,不再销售给其他第三方,以保证乙方的生产需要。
②交易价格
双方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制定《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产品结算价格表》,并按月进行调整。
③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交易数量按月结算。
(2)铜原料铜精矿
①甲方承诺将其所生产的铜精矿、粗铜全部销售给乙方,不再销售给其他第三方,以保证公司的生产需要。
②交易价格
双方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制定《铜精矿及铜精矿含银、含金结算价格表》,并按月进行调整。
③结算及杂质扣除方式
矿产品的杂质扣款标准和交收方式按《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精矿销售管理办法》杂质标准执行。
(3)乙方将所生产的硫精矿销售给甲方,价格以结算期间市场交易公允价格为准,按实际交易数量,每月结算一次。
(4)具体产品的数量、回收率、稀有金属的计价等事宜由双方在此合同下签订具体购销合同予以约定。
(5)本合同期限为3年。
2、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云锡控股提供相关生产、经营管理、生活所需的服务设施及服务项目,因此公司拟与云锡控股签订《综合服务协议》。
(1)综合服务项目
①材燃料、备品备件供应,计价方式为按市场同期价格进行公允计价,费用按月结清。
②机修服务,计价方式为按市场同期工业机修收费标准计价,费用按月结清。
③生产运输服务(汽车运输),计价方式按云锡控股对外运输服务的平均收费标准计价,费用按月结清。
④后勤服务,计价方式为根据当地市场平均价格,按实际提供的服务量收费,费用按月结清。
(2)云锡控股向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需达到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需达到当地一般标准。
(3)在此合同下,双方签订具体的协议,就具体事项在交易期间予以详细约定。
(4)合同期限为3年。
3、与云南锡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矿产品购销合同》
鉴于公司每年向云锡物流采购部分矿石原料,出售部分产成品。因此公司拟与云锡物流签订《矿产品购销合同》。
(1)矿产原料采购方面
①锡原料:价格以结算期间市场交易公允价格为准,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实时结算。
②铜原料:价格以结算期间市场交易公允价格为准,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实时结算。
(2)产品销售方面
公司将所生产的部分锡金属产品、铜金属产品销售给云锡物流,价格以结算期间市场交易公允价格为准,按实际交易数量,每月结算一次。
(3)具体产品的数量、回收率、稀有金属的计价等事宜由双方在此合同下签订具体购销合同予以约定。
(4)本合同期限为1年。
4、与云南锡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云锡物流提供物流、仓储及物资供应服务,公司拟与云锡物流签订《综合服务协议》。
(1)综合服务项目
①运输服务,计价方式为按云锡物流对外运输服务的平均收费标准计价,费用按月结清。
②仓储服务,计价方式为根据当地市场平均价格,按实际提供的服务量收费,费用按月结清。
③材燃料、备品备件供应,计价方式为按市场同期价格进行公允计价,费用按月结清。
(2)云锡物流向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需达到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需达到当地一般标准。
(3)在此合同下,双方签订具体的协议,就具体运输业务、仓储业务及材燃料、备品备件等事项在交易期间予以详细约定。
(4)合同期限为1年。
5、与云锡澳大利亚TDK资源公司签订《2020年度锡精矿购销合同》(译)
为保障公司2020年度原料供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原料采购渠道,公司拟与云锡澳大利亚TDK资源公司购买锡精矿,并与其签订年度购销合同。
(1)采购数量:7000湿吨(+/-20%)锡精矿
(2)合同期限:1年
(3)原料品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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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价标准
每批货物的临时发票价格应为提单日的官方LME价格(买方结算价)。
最终发票价格为提单日(包括提单日)后45个日历日的LME(买方结算价)平均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燃料来源。基于目前公司原料采购难度加大,考虑到公司锡冶炼异地搬迁项目和铜冶炼技改项目完成后相继投产,因此适当增加关联采购有其必要性,以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
2、在交易过程中,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执行;有政府指导价的,由相关各方在市场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确定市场价格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经营地及邻近地区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相同价格和质量的产品当时收取的商品价格;无市场价格或该产品市场价不可比时,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作为双方结算的价格。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拟审议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能有效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3)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1)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持续性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为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相关规则。
(2)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3)审议程序: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预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时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
七、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0年度开展与生产经营和贸易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2020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锡、铜、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有色金属产品、原材料和商品易受国内外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较大价格波动。为规避有色金属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料采购、产品销售、贸易业务的风险,同时减少因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绩的影响和冲击,公司拟在2020年对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及贸易商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0年套期保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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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期保值操作需遵循的套保原则
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严格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禁止投机交易,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同期现货交易数量,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交易时间相匹配,连续12个月份的套期保值头寸总量不得超出相应时期的套期保值额度。同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交易都应严格按照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细则》进行风险控制。
四、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金属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幅度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系统风险:全球型经济影响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来风险。
五、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准备工作及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机构,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审批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得当,能确保该业务有效运行。
2、公司设有市场管理部进行期货业务管理操作,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并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并实施动态监管。
4、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此外,公司成立了期货保值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期货保值管理工作,并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境内外期货套期保值运作流程。
2、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以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9:30—11:30 , 13:00—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程睿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奕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姚家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汤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宋兴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韩守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谢云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邵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尹晓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袁蓉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高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02选举郑齐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03选举刘昆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套期保值计划》;
7、《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将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的规定,表决议案4和议案5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生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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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并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注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0年2月1日(星期六)8:00-12:00 14:00-18: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61000
联系人:杨佳炜、李泽英
电话:0873-3118606
传真:0873-3118622
邮箱:xygfzqb@qq.com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60
投票简称:锡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备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股东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交易时间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2020年月 日至2020年月 日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任选其一。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谢云山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