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0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新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陈玉辉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结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玉辉董事因担任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出席会议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结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是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转让信息操作细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价公开挂牌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按照董事会决议精神,2019年9月4日,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挂牌期为20个工作日。
在本次公开挂牌期间,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燃集团”)提出合作意向,希望与深南电东莞公司开展天然气资源的战略合作。经综合考虑,公司中止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深南电东莞公司与深燃集团签署了《资源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二、终结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原因说明
根据深圳联交所《发布转让信息操作细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挂牌中止后需尽快做出恢复或终结信息发布的决定。目前公司中止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的时间已经超过三个月,根据深圳联交所的上述要求,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
三、终结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并就公司董事会对终结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决策情况发表了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是根据深圳联交所《发布转让信息操作细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是根据深圳联交所《发布转让信息操作细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终结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独立意见。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