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1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9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长武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借款利息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今,公司已发生的借款利息已接近审批的利息额度,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原审批的有息借款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不超过7.16%、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利息额度6,000万元。有效期为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向关联方新借款额度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关联董事武雁冰、刘亚敏、查颖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借款利息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李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9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聪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审议议案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借款利息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杨聪杰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借款利息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借款利息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有息借款额度,年利率不超过7.16%,有效期内利息共计不超过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鉴于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今,公司已发生的借款利息已接近审批的利息额度,公司根据2020年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在原审批的有息借款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不超过7.16%、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利息额度6,000万元。有效期为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向关联方新借款额度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海科金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空龙翔”)持有公司13.1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持有公司6.37%股权。因此海科金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借款利息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武雁冰、查颖、刘亚敏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8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3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273330.49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海科金集团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131,766.45万元,负债总额2,306,359.03万元,净资产825,407.42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总收入618,056.56万元,净利润18,958.3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255,418.96万元,负债总额2,178,928.12万元,净资产1,076,490.83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总收入878,066.39万元,净利润14,203.00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海科金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碧空龙翔持有公司13.1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海鑫资产持有公司6.37%股权。其中海鑫资产已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成功竞得碧空龙翔持有的公司13.10%股权,截至目前已收到《执行裁定书》,上述股份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办理完成后,海鑫资产将持有公司19.47%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翔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因此海科金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2020年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在原审批的有息借款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不超过7.16%、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利息额度6,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向关联方新借款额度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申请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发展。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度,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借款余额为296,820万元,累计利息金额为21,991.21万元;该关联人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747.69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一定程度可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与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韶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李韶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韶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韶军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韶军先生的辞呈需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李韶军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

  李韶军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拟推选李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李伟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伟先生被选为独立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附:李伟先生简历

  李伟:男,197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专业硕士。现任福成股份(600965)董事会秘书,并兼任青岛丰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就职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财务部,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财务部、运营管理部,易华录(300212)证券部经理,朗姿股份(002612)证券代表、高级经理,齐星铁塔(002359)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趣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李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3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1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20年1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新增关联方借款利息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3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月31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0年1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金一文化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2001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的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2月3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