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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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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股份被诉讼保全导致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2、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发现上述司法冻结事项后,立即与围海控股进行联系,获悉围海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原因为: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本金共计3,8724万元、欠息及其他费用共计1,028.82万元的银行借贷纠纷。截止本公告日,双方尚在沟通协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围海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票 492,697,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0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结果,当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492,197,204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985%,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2%;当前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60,664,042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61%,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4%。

  二、本次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期间仍然依法享有相应权利,其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被冻结的情形,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与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钱围海”)达成和解意向并签订了《仲裁和解协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9)浙02执536号《执行裁定书》,确定东钱围海撤销现有执行。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东钱围海撤销执行申请的公告》,被冻结的相关账户,已于今日得到宁波中院反馈相关申请执行人东钱围海解除账户冻结。

  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基本户、工行江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农行宁波高新科技支行一般户以及宁波东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被解除冻结,公司与东钱围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被冻结资金合计14,930,792.66元,具体情况如下:

  ■

  但公司上述账户仍被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冻结,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公告》。

  案件背景

  公司与东钱围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东钱围海于2019年7月24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同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东钱围海申请冻结,申请冻结金额为5,400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于2019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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