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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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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0年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1(人民币)、001065(美元现汇)、001066(美元现钞),C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3)将在其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的节假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0年节假日提示如下:

  ■

  注:1、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前一个开放日15:00开始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在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0年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华夏全球聚享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6445(人民币)、006446(美元现汇)、006447(美元现钞),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448)将在其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的节假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0年节假日提示如下:

  ■

  ■

  注:1、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前一个开放日15:00开始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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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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