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0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12月份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单位:亿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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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销售金额指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全部实现的合约销售金额之和,权益销售金额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按照公司各自持有的权益比例计算的合约销售金额之和。
二、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共计获得14个土地项目,新增计容面积257.32万平方米,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需按权益承担对价款91.7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开招拍挂
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新增5个土地项目,具体如下(单位:亿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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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状况作参考。最终权益比例视后期项目发展情况而定,该信息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二)并购及其他
公司通过并购及其他方式新增9个土地项目,具体如下(单位:亿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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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总对价指公司获取上表中项目公司上述权益比例的股权支付的对价总额,包括股权对价+承债金额(不含税)。
2、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状况作参考。最终权益比例视后期项目发展情况而定,该信息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以上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零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1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清远天安智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2.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8.9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1.6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47.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清远天安智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天安智谷”)接受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清远分行”)提供1.25亿元的融资,期限60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清远天安智谷以名下的土地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47.5%的连带责任担保,清远天安智谷其余各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清远天安智谷提供0.5937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清远天安智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清远天安智谷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61亿元,已使用0.7125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3037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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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清远天安智谷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4月2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李洁;
(五)注册地点: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园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展示服务中心三楼01-08室;
(六)主营业务:从事科技园区开发及管理,房产开发等;
(七)股东情况:清远天安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利碧鎏欣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95%股权)持有其50%股权,广东进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清远君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清远天安智谷系本公司持有47.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清远天安智谷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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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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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9〕闽-0137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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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47.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清远天安智谷接受东莞银行清远分行提供1.25亿元的融资,期限60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清远天安智谷以名下的土地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47.5%的连带责任担保,清远天安智谷其余各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清远天安智谷提供0.5937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清远天安智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清远天安智谷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清远天安智谷以名下项目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清远天安智谷其余各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清远天安智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清远天安智谷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3.6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2.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01.8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8.9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30.28%。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85.4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1.6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0.63%。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1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2.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8.9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1.6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接受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提供9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碧光房地产”)以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杭州碧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杭州金臻阳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46.8亿元,已使用43亿元,从子公司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6亿额度中调剂5.2亿元额度至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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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金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8月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00万
(四)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五)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1号3幢116-9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60%、4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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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浙江海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浙海旭审字[2019]第601号专项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抵押项目土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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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接受国通信托提供9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碧光房地产以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杭州碧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杭州金臻阳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杭州金臻阳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碧光房地产以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杭州碧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
综上,本次公司对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3.6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2.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01.8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8.9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30.28%。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85.4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1.6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0.63%。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1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2.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8.9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1.6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98.88%权益的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接受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信托”)提供2.2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上海金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致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现房物业提供抵押,上海金致房地产5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嘉兴欣利泽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嘉兴欣利泽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0.319亿元,使用0元,从子公司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8亿额度中调剂2亿元额度至嘉兴欣利泽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319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119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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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兴欣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6月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毛朝辉;
(五)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置地大厦西楼105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七)股东情况:杭州鑫雅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98.88%股权,萍乡盈满本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75%股权,萍乡锦汇隆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37%股权)持有其100%股权。
嘉兴欣利泽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98.88%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嘉兴欣利泽房地产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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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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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9]D-0161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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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98.88%权益的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接受上海国际信托提供2.2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上海金致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现房物业提供抵押,上海金致房地产5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嘉兴欣利泽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嘉兴欣利泽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嘉兴欣利泽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上海金致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现房物业提供抵押,上海金致房地产50%股权提供质押,嘉兴欣利泽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3.6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2.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01.8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8.9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30.28%。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85.4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1.6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0.63%。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