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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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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0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5月29日。本次回购注销3,721,5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8%,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55元/股,共涉及激励对象人数95人。

  2、截至2020年1月8日,上述3,721,500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21,500股,回购价格为2.355元/股。

  截至2020年1月8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随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5年5月4日,公司获悉报送的《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无异议。

  3、2015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15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5年8月1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人数为105人,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9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5年8月14日。

  6、2016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李林泽、石奎、李还贵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同意以授予价格,即4.71元/股,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总金额为282,600元。该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日期为2016年7月1日。

  7、2016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该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96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万股。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达成,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该次可解锁的249万股公司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

  8、2016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刘继斌、陈伟林、裴小锋、霍其涛、侯春晓、张召会六人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同意以授予价格,即4.71元/股,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10.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总金额为494,550元。该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

  9、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30%部分未达到解锁条件,第二期失效;同时,公司原激励对象仇涛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同意以授予价格,即4.71元/股,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1,874,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总金额为8,827,717.50元。

  10、2017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因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由1,874,250股调整为3,748,500股,回购价格由4.71元/股调整为2.355元/股,总金额为8,827,717.50元。该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日期为2017年7月21日。

  11、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同意以2.355元/股,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721,500股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8,764,132.50元。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的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将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2.355元/股,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721,500股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8,764,132.50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数量由3,721,500股变更为0股,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777,902,546股变更为774,181,046股。本次股本变更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543号《验资报告》。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注:部分小数位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经公司认真分析整理、审慎研究,现就关注函问题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补充说明在大量债务逾期的情况下,你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回复:

  2020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截至2020年1月3日,公司债务逾期本金累计约为29,188.76万元,相关逾期债务涉及的尚未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及罚息合计约为2,633.32万元,以上合计为31,822.08万元。

  公司当前的主要业务包括“光科技应用”、“锂电池生产设备”两个部分,主要产品包括LED室内照明、荧光灯室内照明、汽车照明、环境净化、锂电池生产设备。公司部分产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进行海外市场直销,部分产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进行国内市场直销,部分产品通过电商控股子公司进行线上销售。此外,公司汽车照明业务目前主要推进LED车灯项目,由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益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当前生产经营与管理均属正常。

  受外部经济环境、客户需求、流动性等多方面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下降,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未因资金短缺和债务逾期而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核心经营团队也依然稳定,仍继续努力接单生产及开展日常管理工作。鉴于当前实际情况,公司确立了“聚焦主业、稳健经营”的经营主线,积极调整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策略,降低流动资金消耗,努力保障部分优势业务的生产经营,同时对业务结构进行有效调整,主动缩减产品毛利低、资金占用大、市场需求逐步萎缩的业务,以重点落实优势业务,提升经营效率。针对公司资产方面,公司主动剥离亏损资产,控制经营风险,并通过积极处置资产、加快催收应收账款来回笼资金。针对债务逾期方面,公司一直与银行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努力寻求债务解决方案。

  截至2020年1月6日,公司母公司及2家子公司涉及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账户合计47个,实际被冻结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2,680.27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7%。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银行开户总数的比例约为32%,公司及子公司仍有其他银行账户可供正常使用。

  综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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