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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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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联通”或“乙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旨在共同推进“5G+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助力宁波市“246”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快鲲鹏5G产业生态建设。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4954230624E

  企业类型:分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968号

  经营期限:2001年6月13日至2050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在总公司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宁波联通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在宁波的分支机构,是宁波地区5G建设及技术研发领先的移动通信运营商。融合重组后的宁波联通拥有覆盖全省、市、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的现代通信网络,主要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国内、国际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含本地无线环路),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电信增值业务,IP电话业务等国家批准的其它业务,以及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等业务。在宽带移动互联网业务领域,中国联通运营的3G WCDMA、双百兆4G LTE、5G网络以其技术最先进、覆盖最广泛、产业链最成熟等突出特点,在通信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中国联通以聚焦、创新、合作为战略引领,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产业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等领域发展,致力于成为“信息生活的创新服务领导者”。

  公司与宁波联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一)合作宗旨

  甲方所拥有的“鹏霄”服务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政务融合等应用场景落地技术优势及客户资源和乙方所具备的丰富数据、5G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源,为形成优势互补的深度合作奠定夯实的基础。在此前提下,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统一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互为重要合作伙伴。

  合作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建“5G+鹏霄”生态。乙方积极参与到“5G+鹏霄”生态共建与合作,并积极带动自身合作生态企业参与到“5G+鹏霄”生态中,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展适配工作。乙方作为基础网络及通信服务提供商,提供基础通信、流量入口、运营平台建设保障,甲方作为技术供应商,在宁波地区提供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5G+光网双千兆”标杆园区、云计算应用等领域场景落地。双方优势互补,在业务发展中加强联合推荐力度,共同努力推进项目开展。

  乙方在宁波数字经济、智慧城市耕耘多年,掌握着优势业务渠道,完善的服务体系。双方加强“5G+鹏霄”生态领域中的深入合作,可扩大行业应用领域的市场影响力,本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共同推进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5G+光网双千兆”标杆园区、云计算等应用项目的宣传、推广、落地,乙方结合自身本土优势,加大乙方各区县分公司的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同时向全市相关部门落实方案推广,协助甲方做好与业主的沟通,推荐使用甲方产品,甲方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双方互相协作进行项目标书编制、技术方案评审、定价、市场推广及销售;投标过程,提供各方所需要的资料、证照,及时出席招标活动中标后,按项目要求,各自分工合作。甲方主要负责货物供应、施工安装及技术服务事宜;

  3、双方约定可在“5G+鹏霄”领域,运用最新的相关信息技术,可针对指定项目开展技术研发及产业合作。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积极建立交流和互访机制,双方定期进行友好互访,结合双方合作成果,协调和规划合作方向,完善合作计划。可根据需要,互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对方单位学习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案等知识;

  4、“鹏霄”服务器合作:乙方积极推动“鹏霄”服务器进入总部采购目录工作,进入总部采购目录后,优先自购和优先推荐合作生态采购。

  (三)合作方式与推进机制

  1、双方商定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有关合作、交流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和日常工作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也可由双方成立的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2、双方商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专题会议以确定合作方向,协调重大事项共同督促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必要时启动双方战略规划研究与合作,探讨制定双方中长期合作的规划;

  3、双方商定在业务发展中应优先向各自客户推荐对方作为各自紧密战略合作伙伴(技术无法实现等除外),加强联合推进力度;

  4、针对“5G+鹏霄”生态领域应用项目,双方应有优先选择权,甲乙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应积极向对方推荐其已合作的业务客户、目标客户和业务产品。

  四、对公司的影响

  5G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是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6月正式发放5G商用拍照,标志中国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随着5G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有利于打造全新的应用生态体系,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数字经济良性发展。

  公司与宁波联通紧密围绕“5G+鹏霄”生态总体发展规划,双方充分发挥在“5G+鹏霄”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与资源优势,共同在“5G+鹏霄”生态开展业务合作,致力于为政府、企业、民众服务。双方凭借对技术发展方向及客户需求的精准把握,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与国内实际需求的本土化整合,在为客户提供完备可靠的技术产品的同时,不断输出实用性、前瞻性、战略性的产品和经营管理理念。

  本合作协议签署确立了公司与宁波联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在“5G+鹏霄”创新实验室应用领域和产业发展中加强合作,一方面提升公司在合作行业的应用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另一方面提升宁波联通在合作行业应用领域的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共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若后续具体项目落地,将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电信”或“乙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旨在共同推进“5G+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助力宁波市“246”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快鲲鹏5G产业生态建设。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49938504

  企业类型:分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6号

  经营期限:2003年2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宁波电信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的分支机构,是宁波地区5G建设及技术研发领先的移动通信运营商。目前,中国电信已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宽带互联网络和技术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实现了三个全球第一,在5G标准、网络、技术、产品等方面取得了全球十项第一。在5G全面商用启动之前,宁波电信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积极布局建设5G生态到2022年底,实现整个宁波市的5G信号基本全覆盖。

  公司与宁波电信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一)合作宗旨

  甲方所拥有的鹏霄服务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政务融合等应用场景落地技术优势及客户资源和乙方所具备的丰富数据、5G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源,为形成优势互补的深度合作奠定夯实的基础。在此前提下,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统一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互为重要合作伙伴。

  合作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建“5G+鹏霄”生态:乙方积极参与到“5G+鹏霄”生态共建与合作,并积极带动自身合作生态企业参与到“5G+鹏霄”生态中来,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展适配工作。由乙方作为基础网络及通信服务提供商,提供基础通信、流量入口、运营平台建设保障;由甲方作为技术供应商,在宁波地区提供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5G+光网双千兆”标杆园区、云计算应用等领域场景落地。双方优势互补,在业务发展中加强联合推荐力度,共同努力推进项目开展。

  乙方在宁波数字经济、智慧城市耕耘多年,掌握着优势业务渠道,完善的服务体系。双方加强“5G+鹏霄”生态领域中的深入合作,可扩大行业应用领域的市场影响力,本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共同推进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5G+光网双千兆”标杆园区、云计算等应用项目的宣传、推广、落地,乙方结合自身本土优势,加大乙方各区县分公司的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同时向全市相关部门落实方案推广;协助甲方做好与业主的沟通,推荐使用甲方产品,甲方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双方互相协作进行项目标书编制、技术方案评审、定价、市场推广及销售;投标过程,提供各方所需要的资料、证照,及时出席招标活动中标后,按项目要求,各自分工合作。甲方主要负责货物供应、施工安装及技术服务事宜;

  3、双方约定可在“5G+鹏霄”领域,运用最新的相关信息技术,可针对指定项目开展技术研发及产业合作。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积极建立交流和互访机制,双方定期进行友好互访,结合双方合作成果,协调和规划合作方向,完善合作计划。可根据需要,互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对方单位学习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案等知识;

  4、“鹏霄”服务器合作:乙方积极推动“鹏霄”服务器进入总部采购目录工作,进入总部采购目录后,优先自购和优先推荐合作生态采购。

  (三)合作方式与推进机制

  1、双方商定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有关合作、交流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和日常工作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也可由双方成立的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2、双方商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专题会议以确定合作方向,协调重大事项共同督促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必要时启动双方战略规划研究与合作,探讨制定双方中长期合作的规划;

  3、双方商定在业务发展中应优先向各自客户推荐对方作为各自紧密战略合作伙伴(技术无法实现等除外),加强联合推进力度;

  4、针对“5G+鹏霄”生态领域应用项目,双方应有优先选择权,甲乙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应积极向对方推荐其已合作的业务客户、目标客户和业务产品。

  四、对公司的影响

  5G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是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6月正式发放5G商用拍照,标志中国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随着5G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有利于打造全新的应用生态体系,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数字经济良性发展。

  公司与宁波电信紧密围绕“5G+鹏霄”生态总体发展规划,双方充分发挥在“5G+鹏霄”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与资源优势,共同在“5G+鹏霄”生态开展业务合作,致力于为政府、企业、民众服务。双方凭借对技术发展方向及客户需求的精准把握,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与国内实际需求的本土化整合,在为客户提供完备可靠的技术产品的同时,不断输出实用性、前瞻性、战略性的产品和经营管理理念。

  本合作协议签署确立了公司与宁波电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在“5G+鹏霄”创新实验室应用领域和产业发展中加强合作,一方面提升公司在合作行业的应用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另一方面提升宁波电信在合作行业应用领域的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共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若后续具体项目落地,将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移动”或“乙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旨在共同推进“5G+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助力宁波市“246”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快鲲鹏5G产业生态建设。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2522B

  企业类型:分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光华路2号

  经营期限:1999年10月22日至2047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移动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在宁波的分支机构,是目前宁波地区客户规模最高、网络规模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宁波移动自成立以来,始终发挥主导通信和信息运营商的作用,在数据业务、集团信息业务等方面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与宁波移动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一)合作内容

  双方共同在宁波区域推进“5G+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双方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领域进行合作:

  1、“5G+鹏霄”创新实验室合作:双方成立“5G+鹏霄”联合创新实验室,整合双方人才、技术、资源等优势,面向智能制造、数字化工厂、工业控制等领域,联合开展基于5G技术与“鹏霄”计算技术的研发工作,并共同致力于后续生态建设和布局,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后续商用部署中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合作方,甲方为乙方提供优惠商务和先进技术方案;

  2、“5G+鲲鹏”智慧园区合作:甲乙双方在宁波鲲鹏生态产业园区优先进行5G网络建设和创新业务试点,共同打造“5G+鲲鹏”示范智慧园区。双方充分发挥5G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中有关数据采集、安全生产管理、5G室外精准定位、AR远程维护作业、无人机、机器人、立体巡防等方面的应用优势,开拓未来新业务模式和新应用场景。甲方为乙方5G网络覆盖过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乙方解决基站站址、传输管道、动力电源等配套设施;

  3、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合作:甲乙双方在宁波鲲鹏生态产业园区共同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乙方在甲方园区优先开通NB-IoT网络,搭建高质量物联网环境,并通过丰富的API 和应用模板支持各类硬件和行业应用的开发,实现各种物联网+智慧园区的创新应用;

  4、“5G+光网双千兆”标杆园区合作:为助力园区提升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成为区域信息科技产业高地,乙方将在甲方园区加快推进新一代双千兆高速网络建设,打造“建网快、品质优、应用丰富”的“双千兆标杆园区”,实现全区固定宽带和无线宽带双双实现千兆覆盖;

  5、云计算合作:乙方依托其自身拥有的华东地区规模最大、达到国际最高Tier4标准和中国移动集团钻石五星级标准的IDC数据中心资源,以及云计算技术研发、专业运维专家团队资源,为甲方提供国内领先的云资源服务;

  6、“5G+鲲鹏”生态共建:乙方积极参与到“5G+鲲鹏”共建与合作,并积极带动自身合作生态企业参与到“5G+鲲鹏”生态中,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展适配工作。并积极推动“鹏霄”服务器进入总部采购目录工作,进入总部采购目录后,优先自购和优先推荐合作生态采购。

  (二)合作机制

  1、双方互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方提供的业务与服务,并为合作提供必要支持;

  2、双方针对本合作协议成立业务合作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课题小组,针对双方确定的合作领域,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明确工作目标与职责,不定期召开课题小组会议,解决双方合作中产生的问题,共同推进业务合作的深入开展;

  3、对于双方达成的业务合作内容及意向,双方共同敦促各自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落实执行,确保业务合作工作在各自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统一落地;

  4、双方保证各自对所提供的用于合作的相关技术和资料享有知识产权或者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并不得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四、对公司的影响

  5G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是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6月正式发放5G商用拍照,标志中国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随着5G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有利于打造全新的应用生态体系,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数字经济良性发展。

  公司与宁波移动紧密合作,进一步加快宁波鲲鹏5G产业生态建设,推进“5G+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助力宁波市“246”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聚发展。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与资源优势,共同在“5G+鹏霄”生态开展业务合作,致力于为政府、企业、民众服务。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公司与宁波移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在“5G+鹏霄”创新实验室、“5G+鲲鹏”智慧园区、“5G+光网双千兆”标杆园区等方面加强业务合作,一方面提升公司在合作行业应用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另一方面提升宁波移动在合作行业应用领域的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共同为社会创造价值,为行业应用创新做出贡献,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若后续具体项目落地,将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与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或“乙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推进“5G+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AJCG08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克温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1-1-177)室

  经营期限:2018年4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工业互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企业孵化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究院按照“产业争先”、“科技争投”的战略部署,于2018年5月12日正式入驻宁波海曙区。研究院围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以及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规划,构筑以工业互联网为引领,工业操作系统为基石,工业安全为保障的产品研发和产业创新孵化体系,促进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为转型升级赋能。

  公司与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乙方: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在先进技术、国家重大政策研究、“鹏霄”服务器产业合作与推广、项目合作、人才培养与信息共享等多方向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1、联合开展技术、产业、政策等方面重大决策研究:乙方在政策研究、学术生产方面具有优势,甲方在数字政府、智慧未来城市、政务融合、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落地方面具有优势。双方将发挥各自擅长领域的优势,围绕宁波生态产业战略需求的重大问题,解决工业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国家战略决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将开展综合与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宁波数字经济、智能制造、5G+工业互联网、电子信息产业的市场热点、特征及政策的动态变化,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基础建设和场景化运营,合力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互联网生态产业及国家级创新体系;

  2、咨询服务、业务互助:双方通过委托咨询与服务、组建联合项目组、特邀项目顾问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在5G、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项目合作,双方在平台搭建、行业发展分享、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探索强化行业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发挥平台的集聚效应、承担工业资源配置的核心关键角色;

  3、会议培训、信息共享: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各自资源,共同组织专题论坛和合作研讨会。充分发挥研究院的人才优势,开展工业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等专业及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提供师资支撑,定期交流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行业发展、项目信息、研究动态和信息跟踪报告等;

  4、乙方积极参与到“5G+鹏霄”共建与合作,与甲方共同开展适配工作,推进生态发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

  工业互联网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5G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二者都是实现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5G与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发展,将推动制造业从单点、局部的信息技术应用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变,也为5G开辟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当前,我国产业界推进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应用范围向生产制造核心环节持续延伸,叠加倍增效应和巨大应用潜力不断释放。

  公司与研究院通过在先进技术、国家重大政策研究、“鹏霄”服务器产业合作与推广等方面的紧密合作,推进“5G+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进一步加速宁波市“246”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聚发展。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提升公司在5G+工业互联网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为项目后续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实现业务区域的覆盖和延伸,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与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备忘录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备忘录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备忘录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备忘录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备忘录签署概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数投”或“乙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助力宁波市“246”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快宁波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GRMEX1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风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宁波报业传媒大厦A座426室

  经营期限:2019年7月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和大数据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数据处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征信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物业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宁波市市委市政府的顶层设计和要求,宁波数投被赋予投资建设运营宁波市大数据中心的重任,由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甬派传媒)和宁波工业投资集团共同出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公司与宁波数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甲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乙方: 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助力宁波市政府构建数字经济生态圈,将宁波市打造成为产业生态完善、核心技术领先、应用场景丰富、产业竞争力强的长三角数字经济高地。双方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领域进行合作;

  1、推进宁波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助推宁波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2、聚焦宁波数字经济建设,打造具有宁波特色数字化智能应用;

  3、搭建平台推动数字技术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结合。重点关注智能制造、5G、工业互联网、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示范应用场景,为宁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合作机制

  1、双方互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同等条件下,为对方提供必要支持;

  2、对于双方达成的合作内容及意向,双方共同落实执行,确保合作内容统一落地;

  3、双方保证各自对所提供的用于合作的相关技术和资料享有知识产权或者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并不得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4、双方应对此次合作商谈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涉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的条款、条件及协议等内容。此次战略合作的任何信息需经过双方同意后才可对外发布,法律法规规章或相关文件要求公开的除外。

  四、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市是我国当前在大数据产业发展迅速的城市之一。近年来,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主线,宁波市着力推进数字经济的培育发展。在电子信息、软件和新兴服务产业领域,积极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目前全市有30余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在主板、新三板上市。在5G应用方面,宁波正重点加快布局5G网络建设,以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领经济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5G应用和产业新高地。

  公司与宁波数投本次签署备忘录,旨在通过双方在技术优势和行业资源的优势互补,助力宁波市“246”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宁波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全力推动行业应用的创新和服务质量的优化,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备忘录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备忘录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备忘录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备忘录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7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了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或“乙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11192037M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经营期限:2006-08-23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宁波银行是宁波本地有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是国内首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近年来宁波银行各项业务高速发展,已跻身全球前200家银行之列,同时宁波银行牢固树立科技就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不断加大科技系统建设投入力度,持续为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公司与宁波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1、宁波银行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甲方作为重点支持客户,利用自身的金融资源为甲方优先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并防控风险;

  2、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宁波银行作为重要的业务合作伙伴,协助宁波银行在宁波以及宁波银行的经营区域内为宁波银行的金融业务和泛政务增值业务提供信息化资源支撑和商务资源合作并防控风险;

  3、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全面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合作框架协议下各项业务,所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二)合作内容

  1、基础业务合作

  甲方与宁波市政府、高新区达成合作协议,目前在高新区注册东华电子信息产业(宁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作为东华长三角总部基地,后期将陆续落地高新技术产业中试基地、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实验室、鲲鹏数字经济产业园和院士工作站等项目,全面深化在宁波市软件名城和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公司已将开户行设在宁波银行,未来合作包括结算业务、顾问服务、资产管理服务、网上银行业务及其他业务;

  2、资信以及授信合作

  未来甲方将在宁波市建立“鹏霄”服务器的全国销售生产中心以及“鹏霄”服务器生产基地,在销售以及生产过程中,宁波银行可向甲方提供流动性授信支持,支撑企业在“鲲鹏”生态产业园建设、“鹏霄”服务器生产线拓展以及为宁波基地“鹏霄”服务器全国销售提供资金支持;

  3、信息服务优化

  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宁波银行在未来信息化规划建设、金融服务等方面,优先与甲方进行合作,在构建面向未来金融行业的快速交付、简便运维的ICT架构、打造基于5G网络架构下移动互联融产品、新技术应用、体验设计等方面,宁波银行在同等条件下,优选甲方的金融解决方案;甲方未来在有效支撑和满足宁波银行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协助宁波银行提升信息技术体系的稳定性,优化成本结构,提高综合运作效率,助力宁波银行在全国商行树立数字化转型示范并提升其行业影响力;

  4、产业基金共创

  为了响应宁波市委市政府“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号召,加大在电子信息、软件与新兴服务这两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五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宁波市委市政府将大力支持甲方在宁波进行的“鲲鹏”5G工业互联网战略合作,为了更加有效的推动宁波各级资本资源对宁波市委市政府这一布局的支持,宁波银行将支持甲方联合宁波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组建发起宁波“鲲鹏”生态共创产业基金,用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支持宁波“5G+鲲鹏”工业互联网生态产业的发展,立足宁波银行本地化龙头优势,依托甲方的行业资源、品牌、产业经营联盟及运营模式,充分整合优势资源,通过本地培养孵化、项目引进等手段,加快推进“鲲鹏”生态产业基础建设、“鹏霄”服务器+场景化运营,大力发展5G、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电子信息产业等,合力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5G+鲲鹏”生态产业;

  5、金融增值合作

  依托宁波银行在全国金融领域的资源积淀,利用甲方多年与宁波银行在数字政府、智慧未来城市、金融政务融合方面的优势,双方利用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在金融科技、智慧未来城市、金融政务融合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打造基于金融生态的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教育、智慧文旅等领域的产业金融和生态场景创新,推出更高价值的产品和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为客户带来崭新体验;

  6、“5G+鹏霄”生态共建

  宁波银行积极参与到“5G+鹏霄”生态共建与合作,并积极带动自身合作生态企业参与到“5G+鹏霄”生态中,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展适配工作,并优先自购和优先推荐合作生态采购“鹏霄”服务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宁波银行紧密围绕“5G+鹏霄”生态总体发展规划,双方充分发挥在“5G+鹏霄”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与金融资源优势,促进公司“5G+鹏霄”生态产业的落地发展。公司将以宁波银行为“灯塔客户”之一,充分利用公司在数字政府、智慧未来城市、金融科技等方面的优势,深入客户应用场景以“5G+鹏霄”产品及技术为客户赋能,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动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投集团”或“乙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助力宁波市“246”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快宁波鲲鹏产业生态建设。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68535205Y

  法定代表人:陈和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1幢23-1

  经营期限:200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宁波东投集团是经宁波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约人民币22亿元,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宁波东投集团秉持真诚执着、务实创新、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地产开发、运营服务、工程建设和产业投资四大板块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发展战略,已开发建设了国际金融服务中心、金融硅谷、甬江人才创新中心等20余个项目。建设项目面积逾270万平方米。

  公司与宁波东投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乙方: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双方共同在宁波区域推进“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双方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领域进行合作:

  1、“鹏霄+智慧园区”合作:甲乙双方在乙方下属园区优先进行创新业务试点,共同打造“鹏霄+智慧示范园区”。包括基于“鹏霄”服务器的云计算、数据采集、安全生产管理、室外精准定位、AR远程维护作业、无人机、机器人、立体巡防等,实现各种物联网+智慧园区的创新应用;

  2、信息化服务: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在未来乙方信息化规划建设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在构建面向全球引才、科研设施、智慧园区、资产管理、新技术应用、体验设计优选甲方的解决方案,助力乙方旗下运营主体成为真正高端人才集聚的新高地、科创孵化的策源地。

  (二)合作机制

  1、双方互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方提供的业务与服务,并为合作提供必要支持;

  2、对于双方达成的业务合作内容及意向,双方共同敦促各自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落实执行,确保业务合作工作在各自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统一落地;

  3、双方保证各自对所提供的用于合作的相关技术和资料享有知识产权或者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并不得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公司与宁波东投集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基于双方业务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积极提升宁波区域信息化建设。此外,对公司在智慧城市、智慧园区领域的产品、业务以及市场拓展将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智慧城市的市场影响力及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的建设、投资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有益于公司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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