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程剑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18,3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91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程剑军先生拟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29,5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28%,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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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股票为股权激励所得及该部分股票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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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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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董事程剑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程剑军先生可能根据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