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黎华强持有公司股份1,112,8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41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黎华强计划自2019年10月21日起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21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黎华强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74%。本次减持后,黎华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12,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45%。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为“资本公积金转增”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监事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中监事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自主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监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