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吕仁高先生、吕成杰先生、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一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的通知,获悉巨龙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于2019年12月17日减持4,500,000股、2019年12月19日减持6,700,000股、2019年12月20日分别减持3,350,000股、875,000股以及2020年1月6日减持3,000,000股。巨龙控股累计所减持的股份数已达公司总股本的1.00%(相关计算的计算已剔除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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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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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巨龙控股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巨龙控股减持明细表。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