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0-00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以电话方式进行通知,并邮件发出相关资料。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未出席会议董事1人(谭昌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罗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接受公司股东李敏、马淑芬女士的委托,提名增补罗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附件:
罗希先生简历
罗希,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硕士。1998年6月至2008年3月任四川省赛特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四川省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月任北京万博智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四川花间堂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西藏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西藏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罗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0-003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1月22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6日
7、 出席对象:
(1) 于2020年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8号首座万丽酒店3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补罗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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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须写明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登记时间:2020年1月17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5号新希望大厦 1608)。
4、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牟岚
联系电话:028-85238616
传真号码:028-65223967
电子邮箱:xzfz000752@163.com
5、 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52
2、 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0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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