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股东南京基布兹航天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康曼迪航天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对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京基布兹航天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布兹”)和南京康曼迪航天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曼迪”)的股份减持进行了预披露。上述两位股东计划在2019年7月3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及在2019年7月3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634.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1日、2019年12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暨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暨减持股份累计达到5%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南京晨光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布兹、康曼迪于2015年7月23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414,673,838股,占公司总股本29.01%。截至2020年1月6日,上述股东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86,414,072股,占公司总股本24.07%。自上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至今,累计股份减少比例为4.94%,尚未达到5%。待后续达到5%时,上述股东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月6日,公司收到股东基布兹、康曼迪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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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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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基布兹、康曼迪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基布兹、康曼迪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大宗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基布兹和康曼迪的合伙人。
3、基布兹、康曼迪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4、截至2020年1月6日,股东基布兹、康曼迪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康曼迪未持有公司股票。
四、备查文件
基布兹、康曼迪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