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唐人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0号文核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唐人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9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24,28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12,428,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4,28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12月30日(T日)结束。本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唐人转债总计5,443,015张,即544,301,5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3.80%。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月2日(T+2日)结束。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927,24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92,724,9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57,73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5,773,1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5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数量合计为57,736张,包销金额为5,773,600元,包销比例为0.46%。
2020年1月6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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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