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产品名称: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资产管理人: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的已到期尚未兑付本金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 风险事项:2019年12月24日为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到期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收到资产管理人关于该计划后续展期或清算安排。2020年1月3日,合伙人会议就有限合伙企业后续延期或清算安排等事项进行商议,会议当天尚未形成决议。项目存在延期或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 公司与资产管理人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无业务及人员往来。
一、公司认购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展情况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于2017年3月,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人”)发行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投资标的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股权,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披露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认购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1)。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了《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管理计划进展公告》,资产管理人收到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会议通知,资产管理人将于1月3日参加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会议将确定本资产管理计划后续延期或清算安排等事项。详见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
2020年1月3日,公司接到资产管理人发出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临时公告》,“合伙人会议已于2020年1月3日召开,就有限合伙企业延期等事项进行商议,会议当天尚未形成决议。本计划将根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大会形成的最终决议公告后续展期或者清算事宜安排”。
二、资产管理计划重大风险情况
2020年1月3日,合伙人会议就有限合伙企业后续延期或清算安排等事项进行商议,会议当天尚未形成决议。该项目存在风险如下:
1、该资产管理计划的延期时间尚不确定,存在短期内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2、该资产管理计划投向深圳市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再通过深圳市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向高新投。如资产管理人及深圳市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自身运营出现风险,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收回该笔投资。
3、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投资于高新投。如高新股由于市场环境或政策变化导致其经营业绩出现波动,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收回该笔投资。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已成立由财务部牵头,法务部、审计部、投资部等部门配合的专项小组,积极与资产管理方沟通,密切跟踪该资管计划产品进展情况。
2、公司将高度关注事项进展,寻求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潜在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安排对所投项目再次进行风险识别、诊断及综合评价。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银行理财产品外其他在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银行理财产品外其他在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见下页)
■
公司因上述投资事项造成的相关风险对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