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交财务字〔2019〕93号),现将调整后相关收费标准、计费里程及优惠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车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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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车车(轴)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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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作业车车(轴)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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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费里程
全省各高速公路计费里程按原批复的计费里程执行。
五、相关优惠
(一)ETC优惠
对通行江西省收费公路且使用ETC缴费的车辆实行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
(二)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差异化收费优惠
对通行于昌北收费站至昌北机场收费站的客1车辆,按5元/车次进行优惠;
对通行于江西省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缴费的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按1.15元/公里计费进行优惠。
以上第(一)、(二)项ETC优惠不叠加,按最大优惠执行。第(二)项优惠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限暂定一年。
(三)开放式高速公路及开放式连接线通行费优惠
对于昌九高速公路、九景高速公路、南外环高速公路、枫生高速公路等路段存在一个或多个开放式互通出入口的情况,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单向精准计费以及单向按最近出口计费优惠。具体为:对于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以识别的最远的互通入口为计费起始点进行计费,对于驶出高速公路的车辆以离驶出收费站最近的互通出口为计费终点进行计费。优惠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限暂定一年。后续如通过技术等手段能实现出口精准计费,则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