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12月28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综合审视、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而作出审慎决定,现拟变更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变更由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安徽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变更为本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广丰工业园和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同时相应调整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并适当将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调整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并作适当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8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综合审视、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而作出审慎决定,现拟变更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安徽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变更为本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广丰工业园和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同时相应调整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并适当将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这种变更及调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
适当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拟变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并适当延长项目建设完成期。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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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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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暨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募投项目是“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
1、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原为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原为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安徽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本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广丰工业园和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
2、调整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
基于前述公司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受变更后的项目实施环境及项目建设实际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需对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内部资金投入计划作必要、合理的调整。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作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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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延长项目建设完成期
受募投项目变更后的新实施地点的项目立案、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手续程序的影响,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实现项目效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需求及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规划,拟将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0年6月30日延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原因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址在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安徽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实施是基于公司上市前的市场情况制定的,目的是依托其地理优势,与安徽及其周边地区的众多特种装备及家电生产企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能够高效、快速的响应客户需求,缩短公司产品运输半径,降低公司销售成本。随着公司近年业务的快速发展,客户分布更为广泛。基于近期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公司将以华南地区为圆心,辐射华东、华中、华北等多个区域市场,并依托中山市作为沿海城市的综合交通枢纽优势继续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战略布局规划。此外,珠三角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具有较为齐全的产业集聚配套,协同效应显著。同时,珠三角地区各式人才聚集,人力资源较为丰富,能够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因此,本次变更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总部的区域优势和专业优势,更好地整合公司和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是公司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综合审视、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0年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需经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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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1
传真号码:0760-85116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黄丽、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401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6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3”,投票简称为“日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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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公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此次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韩 玲 刘 涛
2020年1月3日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之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要求,对日丰股份拟变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并适当延长项目实施周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2万股,发行价格为10.52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137.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20.00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4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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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暨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募投项目是“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
(一)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原为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原为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安徽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广丰工业园和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
(二)调整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
基于拟变更前述公司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受变更后的项目实施环境及项目建设实际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需对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内部资金投入计划作必要、合理的调整。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作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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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延长项目建设完成期
受募投项目变更后的新实施地点的项目立案、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手续程序的影响,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以实现项目效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需求及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规划,拟将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0年6月30日延至2020年12月31日。
上述变更前后,“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项目建设完成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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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选址在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安徽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实施是基于公司上市前的市场情况制定的,目的是依托其地理优势,与安徽省及其周边地区的众多特种装备及家电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高效、快速的响应客户需求,缩短公司产品运输半径,降低公司销售成本。随着公司近年业务的快速发展,客户分布更为广泛。基于近期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公司将以华南地区为圆心,辐射华东、华中、华北等多个区域市场,并依托中山市作为沿海城市的综合交通枢纽优势继续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战略布局规划。此外,珠三角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具有较为齐全的产业集聚配套,协同效应显著。同时,珠三角地区各式人才聚集,人力资源较为丰富,能够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因此,本次变更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总部的区域优势和专业优势,更好地整合公司和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是公司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综合审视、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督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日丰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日丰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日丰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相关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东莞证券对日丰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袁 炜 郭天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