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证保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地产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20年01月02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基金代码:150177)、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场内简称:证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25)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证保A将于2020年01月03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20年01月06日开市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01月06日证保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01月03日的证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证保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20年01月0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20年01月0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地产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20年01月02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基金代码:150192)、鹏华地产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基金代码:160628)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地产A将于2020年01月03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20年01月06日开市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01月06日地产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01月03日的地产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地产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20年01月0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20年01月0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1月03日起,本公司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1月03日起,本公司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1月03日起,本公司增加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站:www.ykzq.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1月03日起,本公司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公司网站:www.hx168.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1月03日起,本公司增加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站:www.ajzq.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