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预计对2019年的财务报告影响较小,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风险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公司将现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调整为“预期损失法”,同时增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方法。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2019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五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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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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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仅增加应收票据会计估计计提方法和对原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计提方法进行更改,对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仍保持原有坏账准备会计估计方法。
1、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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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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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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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预计对2019年的财务报告影响较小,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统一和完善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后作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风险状况。公司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