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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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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2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04号文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72元,共计募集资金81,2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4.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066.14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5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经纬”)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及东莞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昆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昆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花桥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昆山张浦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3月16日,公司、合肥经纬及东莞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公司与东莞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承接东莞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

  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东兴证券与招商银行昆山支行、工商银行昆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行昆山张浦支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合肥经纬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合肥经纬、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与东莞证券不再履行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对应的中信银行昆山花桥支行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5,291.20元。

  鉴于300万套精密结构件及210套精密模具(合肥)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对应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专户余额为46,075.73元,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余额为229,143.63元。

  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不再使用上述账户,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余额已转至“365万套精密结构件及450套精密模具(昆山)”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张浦支行,账号:11022321290001437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专户、中信银行昆山花桥支行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余额均低于100万元,用于“365万套精密结构件及450套精密模具(昆山)”可以免于董事会审议,且无需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东兴证券与招商银行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合肥经纬、东兴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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