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9-093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融租”)与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洛斯公司”)等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4月3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9月5日、2019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2018-015号公告、2019-022号公告、2019-068号公告、2019-070号公告。
近日,物产融租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民终1567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为:确认现由格洛斯公司占有的物产融租与格洛斯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WZ-G1-0201-2017080001)项下租赁物(989项,2333件/套)由物产融租享有所有权,并确认物产融租对格洛斯公司享有破产债权律师费40万元,另驳回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395615元,由上诉人聊城金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216900元,由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7871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视后续处置执行结果而定。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