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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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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前海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9-10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前海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基于目前的初步测算,本次签约预计将增加本集团税后净利润约人民币66.9亿元,具体以本集团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本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减值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CIMC】2019-105)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了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签约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合称“本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曾于2017年10月9日,与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规土委”)、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以尊重历史、服从规划、搁置争议、利益共享、双赢发展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位于深圳前海的T102-0152、 T102-0153、T102-0154宗地(以下简称“三块宗地”;共计土地面积:52.4万平方米)的土地整备问题签署了《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

  2019年2月19日,为进一步的补充说明《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南方中集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深地合字(2006)0193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四补充协议书,同时解除T102-0152宗地原合同并终止履行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2019年2月27日,前海管理局与本公司指定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集城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及前海集云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集云”)分别就一期土地(部分用地位于T102-0152宗地范围)中的T102-0289号地块、T102-0290号地块分别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深前海地合字(2018)0010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前海地合字(2019)0001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2019年9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规土委为其前身)、前海管理局及南方中集就三块宗地的整备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土地整备协议书》。南方中集已经按照《土地整备协议书》办理三块宗地的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上述相关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2019年2月27日及2019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CIMC】2017-071、【CIMC】2017-072、【CIMC】2019-007、【CIMC】2019-079及【CIMC】2019-080)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2019年12月27日,前海管理局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集云、前海精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精集”)、前海英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英集”)、前海创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集”)、前海盛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盛集”)、前海世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世集”)就宗地号T102-0342地块(土地编号09-02-01与09-02-10号地块,土地面积:25160.58平方米)、宗地号T102-0330地块(土地编号09-05-01号地块,土地面积:4727.42平方米)、宗地号T102-0331地块(土地编号09-05-02号地块,土地面积:4400平方米)、宗地号T102-0332地块(土地编号09-05-03与09-05-04地块,土地面积:16835.61平方米)、宗地号T102-0333地块(土地编号09-05-06号地块,土地面积:5056.88平方米)、宗地号T102-0334地块(土地编号09-05-07号地块,土地面积:4419.24平方米)、宗地号T102-0335地块(土地编号09-05-08号地块,土地面积:4326.99平方米)签订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6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7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8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9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0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1号、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2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统称“《出让合同》”;本次签署《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次签约”)。

  2、前海管理局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本次签约是就《土地整备协议书》的进展,与本次签约的相关议案已于2019年9月29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于2019年11月25日经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关联董事、关联股东须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签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让合同》签约方的基本情况

  1、 出让方:前海管理局

  ■

  前海管理局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 受让方

  受让方:前海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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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前海精集

  ■

  受让方:前海英集

  ■

  受让方:前海创集

  ■

  受让方:前海盛集

  ■

  受让方:前海世集

  ■

  三、本次签约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签约的7份《出让合同》中,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土地使用年期从2015年1月1日起算。

  根据《土地整备协议书》,本次签约置换用地的地价不再另行计收。同时,由于土地整备受让土地,受让方需向南方中集支付补偿款。

  四、本次签约的《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有关《出让合同》中标的地块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本次签约标的基本情况”。《出让合同》中的其他主要内容,请见以下部分:

  1、《出让合同》1

  宗地号T102-0342(土地编号为09-02-01与09-02-10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5.53;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10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7635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22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16000平方米、地下11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220KV变电站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2000平方米、地下4000平方米);建筑高度22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2022年6月26日之前开工,在2025年12月26日之前竣工。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2、《出让合同》2

  宗地号T102-0330(土地编号为09-05-01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9.08;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2900平方米,办公建筑20100平方米、商务公寓16900平方米、商业建筑3000平方米;另有地下商业建筑2900平方米;建筑高度12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2021年12月26日之前开工,在2024年6月26日之前竣工。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3、《出让合同》3

  宗地号T102-0331(土地编号为09-05-02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7.45;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2800平方米,办公建筑27000平方米、商业建筑3000平方米;另有地下商业建筑2800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2020年12月26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12月26日之前竣工。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4、《出让合同》4

  宗地号T102-0332(土地编号为09-05-03与09-05-04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7.88;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327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10755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8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1200平方米(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300平方米。其中:

  09-05-03地块:办公建筑面积67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上商业6000平方米,地下商业4000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2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高度18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09-05-04地块:办公建筑面积4055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200平方米(地上商业7000平方米,地下商业4200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1950平方米(包括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0平方米)。建筑高度15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2022年6月26日之前开工,在2025年12月26日之前竣工。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5、《出让合同》5

  宗地号T102-0333(土地编号为09-05-06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7.59;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8400平方米;办公建筑31000平方米、商业建筑4000平方米;另有地下商业建筑3400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2020年12月26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12月26日之前竣工。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6、《出让合同》6

  宗地号T102-0334(土地编号为09-05-07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10.97;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8500平方米;办公建筑41000平方米、商业建筑7500平方米(其中地上4000平方米、地下3500平方米)。建筑高度12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2021年12月26日之前开工,在2024年6月26日之前竣工。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7、《出让合同》7

  宗地号T102-0335(土地编号为09-05-08地块)的土地,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65%;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7.72;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400平方米;办公建筑26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00平方米)、商业建筑7400平方米(其中地上4000平方米、地下3400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在2020年12月26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12月26日之前竣工。土地使用者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前海管理局可处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罚款。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开工,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

  8、生效时间

  《出让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安排

  本次签约不涉及土地租赁等情况,签约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签约未伴随有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签约的目的和对本集团的影响

  本集团认为,签署《出让合同》有助于加快前海蛇口自贸区的开发建设,也有利于本集团把握深圳城市发展和更新改造的机遇,提升本集团现有资源的整体效益和股东回报,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基于目前的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本集团税后净利润约人民币66.9亿元,具体以本集团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七、风险提示

  本次签约《出让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后续事宜将由协议各方另行解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相关方正按照有关协议积极推进前海土地整备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6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2、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7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8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深前海地合字(2019)0019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5、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0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6、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1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7、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2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9-10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减值风险提示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结合本公司海工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行业趋势、市场格局、平台市场需求、未来的售价/租金波动、利用率变化、成本支出波动等综合因素,本公司判断和海工业务有关的平台资产存在较大的减值迹象,但截至目前相关平台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预计2019年需计提减值约人民币40亿元-55亿元左右。上述预计的2019年平台减值金额未经审计,最终减值金额以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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