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15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长园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审核为准),主要业务为软件架构、软件编程、软件算法等软件开发业务,法定代表人为毛明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分步履行出资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暂用名:深圳市华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审核为准),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技术开发与工程设计等,法定代表人为徐成斌,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分步履行出资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集团内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投资原值5,100万元受让全资子公司长园(深圳)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康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东莞市康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园深瑞全资子公司深瑞智联引入投资者增资的议案》
珠海市深瑞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瑞智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在珠海市高新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注册资本为55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智能化监控系统及设备、隧道综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综合管廊监控系统及设备、管道光纤监测系统及设备等。根据深瑞智联的发展战略目标、当前经营现状及对市场的研判,为达到各项招投标的中级资质,补充研发投入及产线建设等资金需求,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同意深瑞智联引入珠海鑫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其增资450万元,增资后深瑞智联的股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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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鑫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信息为准)为拟设立的深瑞智联核心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资本1,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永峰,企业地址为珠海市香洲区。普通合伙人刘永峰,有限合伙人孙大伟、杨易。合伙人均为深瑞智联核心员工,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部分金融资产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持有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证券代码:002927)股份共计17,261,476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比例为10.11%。公司将所持有泰永长征1,528.97万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的8.96%)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1月8日。除上述质押外,该金融资产不存在其他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及资产利用效率,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作出本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持有的部分泰永长征股份不超过1,024.296万股,占目前泰永长征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6%。期间,如遇泰永长征实施转增股本、红利送股事项,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将按照除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如遇泰永长征实施配股方案且公司参与配股,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应累加公司所获配的股份数量。交易价格:市场价格。(按照公司承诺,交易价格将不低于泰永长征发行价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即不低于7.93元/股。)
处置泰永长征股份有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结构,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已将泰永长征股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持上述泰永长征股份对公司当年损益没有影响。本次拟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约为19,717.70万元(截至2019年11月30日),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的1.09%和3.69%。本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股份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15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621,112股,占公司总股本6.10%,累计质押(含本次)公司股份49,6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62.4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接到股东吴启权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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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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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