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秀金控”)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有限”)发行股份购买剥离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期货”)99.03%股份、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24.01%股权后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100%股份事项,已于2019年10月3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次月,广州期货、金鹰基金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变更股权的批复,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
公司日前接中信证券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1号)。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批复的主要内容为:中国证监会核准中信证券向越秀金控发行265,352,996股股份、向金控有限发行544,514,633股股份购买剥离广州期货99.03%股份、金鹰基金24.01%股权后的广州证券100%股份,核准越秀金控持有中信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信证券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资格;中信证券应当自该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受让广州证券股权相关变更登记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该批复自动失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仍在推进中,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