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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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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21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15:2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4,2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8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242.80万张。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8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

  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24,28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4,28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124,28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金额为37,284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4997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发行人现有普通股总股本836,570,799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7,875,573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828,695,226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2,427,942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的99.9995%。

  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2)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567”,配售简称为“唐人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3)如原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的,则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主承销商处进行认购和配售。

  (4)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上述保荐机构、银行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21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4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4,2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8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242.80万张。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8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

  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24,28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4,28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124,28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金额为37,284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4997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发行人现有普通股总股本836,570,799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7,875,573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828,695,226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2,427,942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的99.9995%。

  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2)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567”,配售简称为“唐人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3)如原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的,则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主承销商处进行认购和配售。

  (4)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21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21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通知,获悉唐人神控股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813.1406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86%,占公司总股本的2.17%,对应融资余额为4,673.30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753.299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4.45%,占公司总股本的6.88%,对应融资余额为14,326.7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经营所得、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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