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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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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6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5日14:45;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彦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8,991,1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17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8,991,1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177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58,99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0,398,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唐源。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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