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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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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19-12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安乐社区关口二路15号智恒产业园19栋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邓先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8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 75,350,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660 %,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297,4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887%;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6,053,1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7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派律师付依致、黄竹桢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部分承诺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9,297,4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25,831,135 票;反对 55,000票;弃权167,000票。

  表决结果:同意75,128,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7054 %;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0%;弃权 1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6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48,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48%;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5 %;弃权 1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5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519,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盛家方回避表决。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25,400,235票;反对 426,500票;弃权226,400 票。

  表决结果:同意26,919,2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7.6320 %;反对 4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69%;弃权 2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11%。关联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盛家方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917,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19%;反对4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70%;弃权 2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1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519,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盛家方回避表决。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25,098,080票;反对 426,500票;弃权528,555 票。

  表决结果:同意 26,617,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6.5362 %;反对 4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0%;弃权 528,5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615,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59%;反对4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70%;弃权528,5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7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萧行杰先生、盛家方先生、闵耀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萧行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9,297,410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0,685,645 票。

  表决结果: 69,983,055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66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202,64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315 %。

  萧行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盛家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9,297,410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21,222,050票。

  表决结果: 70,519,460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885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739,05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771 %。

  盛家方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闵耀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9,297,41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173,749 票。

  表决结果: 70,471,159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690,74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019 %。

  闵耀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实强先生、周虎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实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9,297,410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21,305,947票。

  表决结果:70,603,357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999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22,94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814 %。

  陈实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周虎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9,297,41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0,797,047票;。

  表决结果:70,094,457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245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14,04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356 %。

  周虎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黎锋先生、马兵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黎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9,297,41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20,787,046 票。

  表决结果:70,084,456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12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304,04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8993 %。

  黎锋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 、选举马兵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9,297,41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21,289,245票。

  表决结果:70,586,655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7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06,24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208 %。

  马兵兵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付依致律师、黄竹桢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19-12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9年 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钉钉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拟任监事会主席马兵兵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兵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马兵兵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19-12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谌勇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19 年12月25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盛家方先生

  2、董事会成员盛家方先生、萧行杰先生、闵耀功先生、陈实强先生(独立董事)、周虎城先生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盛家方     委员:萧行杰、闵耀功、陈实强、周虎城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陈实强     委员:周虎城、萧行杰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陈实强     委员:周虎城、闵耀功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周虎城     委员:盛家方、陈实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马兵兵先生

  2、监事会成员:黎锋先生、谌勇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聘任闵耀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邹毅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徐海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投资者专线未变更。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专线电话:0755-28022655传真:0755-28022955

  电子邮箱:dm88@szsoling.com

  网址:www.szsoling.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安乐社区关口二路15号智恒产业园19栋2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19-12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盛家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盛家方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萧行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萧行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代行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一职,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调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重新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盛家方     委员:萧行杰、闵耀功、陈实强、周虎城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陈实强     委员:周虎城、萧行杰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陈实强     委员:周虎城、闵耀功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周虎城     委员:盛家方、陈实强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闵耀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闵耀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邹毅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邹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徐海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徐海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邹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6年5月任宁波海鑫气门嘴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6年6月至2014年10月年任东莞澳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市潜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任深圳市美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邹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邹毅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

  2、徐海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研究生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08年5月至2012年10月先后任职中国木业资源集团投资管理部、深圳市万全智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机构研究部;2012年10月至2019年3月先后任职深圳市天之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妈派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彩虹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3月至今任职公司证券部。

  截至目前,徐海霞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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