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银共赢”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9CQ042A(175天)
●委托理财期限为:17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9 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账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购买了“工银共赢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9CQ026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日到期,于2019 年 12 月 25日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562.50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8月 14 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人民币33,000 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购买“工银共赢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9CQ033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日到期,于2019 年 12 月 25日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 33,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511.50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9月 3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 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购买了“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TLB18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日到期,于2019 年 12 月 25日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19.50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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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发行的““工银共赢”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9CQ042A(175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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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理财产品不涉及参考年化收益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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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共赢”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9CQ042A(175天)”主要投资于:(1)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0%-80%);(2)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券等(20%-100%);(3)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0%-80%)。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3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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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3,914.18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5.6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 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账户。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理财属于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 年 5月 31日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004、010)。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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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填列。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