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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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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106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信托计划
并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恒力集团及关联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之部分员工拟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恒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本次交易将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的基本情况

  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73,821,622股,持股比例为76.34%。按照专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上限60,000万元及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14.69元/股进行测算,恒力集团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约为40,844,1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2019年7月4日,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承诺,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根据该承诺,本次恒力集团股份转让不得早于2020年1月4日实施。

  二、专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60,000万元,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将为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保证员工自有资金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测算,本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恒力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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