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的通知,获悉傅利泉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更,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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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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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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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9.61%,未达到50%。
4、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购回交易委托单。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