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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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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于2016年3月24日签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书》,聘请国海证券担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于2017年8月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国海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决定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2019年12月23日签订《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国信证券委派刘瑛和余志情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

  刘瑛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执行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负责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

  余志情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199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至今,先后参与负责多家企业的融资服务保荐工作和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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