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反担保人名称:工商银行
●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5亿港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签署《开立备用信用证协议》,由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为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香港”)下设特殊目的公司IS(Hong Kong)Investment Limited发行债券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公司向工商银行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5亿港币。
二、被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反担保人工商银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基本情况请见《工商银行2018年度报告》及《工商银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开立备用信用证协议》,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将为兴证香港下设特殊目的公司IS(Hong Kong)Investment Limited发行债券开立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并由公司向工商银行提供反担保。如工商银行因履行备用信用证而受到索赔,公司将向工商银行偿还备用信用证下其所支付款项,直至工商银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获得全部受偿。本次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5亿港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兴证香港下设特殊目的公司IS(Hong Kong)Investment Limited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兴证香港有效降低境外融资成本,推动境外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全资附属子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的《兴业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兴业证券独立董事关于为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全资附属子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或其全资附属子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金额合计不超过25亿港币(含25亿港币,或等值货币)。增信措施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选择第三方提供增信措施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具体形式根据每次发行结构决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的《兴业证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及2019年7月1日披露的《兴业证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反担保发生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