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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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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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改旗下9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公司旗下的9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基金清单和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请见附件),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旗下公募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和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中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

  2、本次基金合同修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3、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www.ym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ym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免长途话费)、(010)6310060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基金清单

  ■

  附件2: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详见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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